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海南物业管理条例实施 空置房物业费不再打折

京华时报  2011-01-03 08:23

[摘要] 《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物业依法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全额交纳。”这意味着海南实施4年多的空置房物业费打7折将成为历史,即使房子一直没人住,也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据新华社1月2日电《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物业依法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全额交纳。”这意味着海南实施4年多的空置房物业费打7折将成为历史,即使房子一直没人住,也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为推动海南房地产业的发展,海南省从2006年8月开始,对连续3个月以上的空置房物业费7折收取。随着自2009年末海南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物业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空置房物业费7折收费的规定饱受争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