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理财 > 正文

九类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制日报  2010-12-01 11:35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规定,明确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等九类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规定,明确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等九类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通知所指的限售股包括: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的限售股;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限售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份;其他限售股。

通知明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或发生具有转让限售股实质的其他交易,取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以下9类情形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权;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以及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通知还规定了详细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以及征收管理的方式。

标签:所得税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