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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树立理性消费观 减少盲目购房风险

新华网  作者:杜宇  2010-10-21 22:56

[摘要]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 杜宇)在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抑制不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是其中一项重要政策,那么不合理的住房消费行为有哪些表现,为什么要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其中政府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针对这些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副主任秦虹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减少盲目购房风险——专访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副主任秦虹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 杜宇)在新一轮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抑制不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是其中一项重要政策,那么不合理的住房消费行为有哪些表现,为什么要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其中政府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针对这些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副主任秦虹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各种住房需求叠加 挤压正常住房需求空间

问:抑制不合理的住房的需求,一直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中的主要内容,您认为哪些住房需求是不合理的呢?

答:中国人历来有存钱、盖房、置业和为儿孙积攒家产的文化传统,而房产就是家庭中的一项的资产。

当前对待住房的问题,社会上很多年青人“无房不婚”、“一步到位”、“低龄购房”、“啃老购房”等都是一些不理性和不合理的购房观念。

问: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对房地产市场有什么影响?

答:当前我国的各种住房需求叠加,正常自住需求中叠加了需求,现时需求中叠加了未来需求,改善需求中叠加了拆迁需求。

每年的我国城镇住房竣工量7亿至8亿平方米的量不可谓不大,但这些性、保值避险性、超前性和恐慌性需求的增加对市场供给产生了很大的压力,也使正常的住房需求空间受到挤压。各种需求的集中释放,导致供求关系长期处于不平衡之中,房价上涨就不可避免。

缺乏积累和能力,过早购房存在三重风险

问:一些群众认为买房子有利于资产的保值,是“只赚不赔”的买卖,您怎么看?

答:购房的本身是一种行为,是一种固定资产行为,是把家庭的货币资产转变成房屋资产的行为,是积累家庭财富的行为。如果购房还利用了银行贷款,那么就是动用了银行来放大能力的行为。

这种购房存在三重的风险。其一,这种数额较大,通常需要依靠银行贷款,那么必须要连续性(还款),否则前期就会受到损失,所以对购房者的收入的积累和工作的稳定要求较高。而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年青人,往往是积累少、工作不稳定、收入变动大的群体,一旦失业,还款压力陡增,失房风险极大。

其二,这种的变现相对股票等的证券复杂程度较大,税费、时间等交易成本较高,变现较难,一旦因考虑不周购房不适当,再更换住房成本很高,是在人口流动性小的城市更是如此。

其三,利率上升或房价的下跌的风险,如美国次贷危机出现,利率大幅快速上升,房价出现大跌,许多家庭出现了负资产,断供失房就大量出现。

在很多国家,购房的年龄都在40岁左右,而北京平均只有27岁,这些年青人在自身尚不具备充分的积累和能力时,过早购房,其抗拒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处理不当,将会给家庭甚至父辈带来无穷的烦恼。


四项措施引导树立理性住房消费观念

问:如何引导全社会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

答:首先,要有防范购房的风险的制度环境,是银行在发放购房贷款时,应严格考察购房家庭的收支状况和信用记录。

根据防范风险的要求,家庭的购房还贷支出应在总收入(或总支出)中占30%以下才是合理的、安全的界限。如果高于30%,说明生存压力大,购房风险高,不具备购房能力。另外,不仅要看当期的收入水平,还应看以往的信用情况,如果信用记录较差,长期稳定还款的风险就高。

在美国,信用的记录高的家庭可获得固定利率贷款,而信用记录低的家庭只能得到浮动利率贷款,风险相对要高很多。

其次,要为年青人积累购房能力创造社会环境,以法律规范租赁市场。人总是要有房子住的,不买房就得租房,目前之所以年青人要买房而不愿租房,与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不发达、不规范有很大的关系。频繁搬家,随时,时常毁约等都对年青人带来不少的损失和烦恼。

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的经验,利用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如可规定“合同期间不得涨房租”,“每次房租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不得强行中止合同”等条款,还可以规定房租的上限,再加上相应的处罚条款,依法保护租房者的利益。年青人在度过购房的积累期后再购房,压力和风险就会大大降低。

第三,政府的自身或鼓励企业提供长期租赁的住房,弥补和引导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切实帮助年青人度过这个购房积累期。

第四,控制好房价的上涨速度,形成较合理的租售比。我国目前购房年龄降低,与房价上涨过快不无关系,如果收入增长的速度长时期持续低于房价上涨速度,低龄化、超前性、恐慌性购房就很难避免。

今年以来的房地产的市场调控政策,目标就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这有利于年青人合理安排购房计划,减少盲目购房和勉强购房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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