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套房”如何界定,如今有了说法:名下有房或者曾用过房贷,再贷款买房都算“二套房”。昨天,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对“二套房”给予了明确界定,也终于免除了大家多日来的揣度之苦。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称“二套房”认定标准正在研究制定
“二套房”如何界定,如今有了说法:名下有房或者曾用过房贷,再贷款买房都算“二套房”。昨天,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对“二套房”给予了明确界定,也终于免除了大家多日来的揣度之苦。
二套房
外地有房无贷无名不算
也许觉得说得太规范了,齐骥又分了三种情况,解释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种就是“认房”,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要买房的城市房屋登记系统(也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二种是“认贷”,借款人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还有一种情况,在征信系统或房屋登记系统信息不全时,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也将实行“二套房”及以上的差别贷款政策。
简单地说,买房人名下有房,或者是曾用过房贷,再贷款买房都算“二套房”,以往业界争论不休的“认房还是认贷”就此终结,因为国家“一刀切”,全都算了!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购房者外地有房但没有贷款记录,想在北京再买一套,是不受“二套房”限制的,因为只要在购房所在城市中名下无房即可。
保障房
城 也应规划配建
目前在不少城市保障性住房的选址越来越远,让购房者感觉很不便。对此,齐骥表示,城地区也应该建设供居住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各类保障性住房,“使整个城市形成合理布局的和谐整体”。
7月公布 三年建设计划
齐骥表示,房地产市场将加强信息披露,“公开信息主要是要让消费者知道市场当前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今后可能朝哪个方向走,让老百姓对市场的走势能有一个合理的预判,稳定市场的预期”。
据悉,住建部已责成各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的年度供应计划。“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10年到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这个规划将在今年7月底以前向社会公布,主要是指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内容”。
同时,各级城市人民政府都要加快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目前要抓紧建立的是各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房屋租赁
尽快出政策 免房客后顾之忧
有网友提出,目前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混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应如何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对此,齐骥表示,解决租房者在、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才能保证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他表示,规范和完善房屋租赁市场是当前一项很急迫的工作,“我想最主要的是要规范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同时要逐步解决租房者子女的就学及社保和医保等方面的问题,只有解除了承租人的后顾之忧,租赁市场才会健康快速地发展”。
据悉,住建部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房屋租赁办法,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作一些政策的规定;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建立起房屋出租人的信用档案;大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发展多层次的房屋租赁市场;研究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消费者树立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根据消费者自身的能力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住房消费,包括租赁住房消费在内。
发展公租房 让新就业者安居
“通过大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可以大大缓解新就业职工,包括新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的住房困难问题。”齐骥表示,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就业流动性的加大,许多大城市吸纳了越来越多的新就业人员。从目前沿海一些地区的经验来看,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那些在一定时期内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是一种解决居民阶段性住房困难的方式。
楼市新政你问我答{2}
经适房过户给家人转成商品房,和新政策有抵触吗?
答:按照“京十二条”的规定,5月1日之后,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而现在大多数办理“经转商”的业主,是通过交易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从而改变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本报曾报道过市住建委相关部门的态度,即这种“经转商”须严格遵循有关上市交易的规定,因此这就等同于同一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又购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如果此后还有购房计划,势必受到“京十二条”的限制。
经适房可以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吗?
答:法律上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任何年龄均可购买,所以可以未成年人名义购买房产。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需要提供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及关系证明。由于“经转商”为上市交易,等同于孩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以过户但也将受到“京十二条”中“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的限制。
如果是2005年以前购买的经适房,是否可以用老办法?由于当时的商品房与经适房价格差不了多少,在2005年以前买房的业主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是以2008年4月11日为分水岭,此前(含当日)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的经适房家庭,可按出售价格(或地区指导价)的10%缴纳土地款,但须更名过户;此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的经适房家庭,按出售价(或地区指导价)与原购房价格差额的70%缴纳土地款,可同名过户。经适房再上市交易相关政策中,对其他时期购房家庭并无相关规定,因此也无优惠政策可言。
晨报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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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土地违法线索 北京101件
晨报讯(记者 赵阳)在今年一季度受理的违法线索中,山东、河北位列前两位,北京以101件位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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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地不建、融资将受限
据新华社电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昨日表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为此,住建部将加强市场,采取四项措施,严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规范行为。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方面的,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换句话说,就是在土地市场不规范或者拿到土地以后闲置不建、囤积土地的开发企业在融资方面、上市方面和资产重组方面关上门了。
对存在、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住建部正在同银监会协商,准备采取列名单的制度,将不规范企业名单送给各地商业银行,在融资方面、重组方面给予限制。
对中介代理的行为提出规范性要求。对于房地产中介公司行为不规范,造成购房者心理恐慌的,要严加治理。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机制,政府要及时准确地将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和房源信息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加快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齐骥说,今年上半年,各地将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再组织抽查,确保地方的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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