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住建部强调:开发商买地不得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10-05-07 21:52

[摘要] 国发10号文所指的违规主要是违反国家在公司治理、信贷管理、证券市场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说,按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改变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内部交易搞利益输出。

(来源:人民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今天下午就“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国发10号文件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对此,齐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如果某开发企业的股东将他的贷款提供给了企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是明显地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齐骥说,国发10号文所指的违规主要是违反国家在公司治理、信贷管理、证券市场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说,按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改变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内部交易搞利益输出。又如,违反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约定的用途,不得将信贷资金转贷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