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3月7日全国政协工会界举行的联组讨论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在回应关于保障房的建议时表示,《住房保障法》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
郜风涛告诉记者,该法力争今年会同共同进行调研,并上报国务院,不过今年出台的把握性不大,明年将会有结果,解决大家反映的住房保障问题。
而据记者获悉,在经过多轮的修改之后,《住房保障法》的核心内容仍然是保障公民的居住权利,并以经济适用房是否进行“共有产权”制度重构为例,探索把房子按股份分成,政府出地、购房人出资金,把权量化成股份。经济适用房交易分成按股份区分。
此外,除共有产权之外,当前的草案在租赁房梯度补贴方式、打破户籍局限等领域都有很大突破,并试图将住房保障体系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指标之列。因此《住房保障法》被认为是对现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的重构。
我国住房制度在由计划体制主导向市场体制主导的演变中,目前已经逐步构建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所组成的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法》于2008年11月被列入十一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该法的起草工作,并于2008年底委托法学院和深圳市房地产研究分别起草该法的理论版和实践版建议稿。
在昨日,很多工会界的委员关注保障住房的建设,有的委员表示,应该立法保护保障住房建设的实现,还有的委员建议,可以引入社会力量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比如某块地块确定为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可以通过社会招标的形式邀请有志之士参与建设和管理,限度地调动各方力量致力于保障住房建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
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保障房应占一半以上
本报讯(特派北京记者李月刚)政协委员、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昨天向记者表示,要让地方政府真正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通过立法,“规定人们有住房权,规定政府一定要建多少保障性住房,我个人认为应该占总数的50%以上”。
李庆云称,地方政府不热衷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理由通常有两个:影响经济增长和资金不足。“资金?卖地的钱那么多,少搞一些形象工程就有钱了!还可以合理利用社会资金。”在李庆云看来,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不会影响地方经济增长,反而有促进作用。“住房上花得少了,自然在其他方面更舍得花钱,地方经济也就更为多元,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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