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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元星:“囤地”与“”的保守疗法

房天下博客  2009-11-25 18:48

如今,随着房地产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率先复苏,囤地及现象再次引起了业界关注。然而,因为政府垄断土地资源,公开招拍挂“价高者得”的游戏规则相对公平合理,短时期内不会改变,致使开发商囤地与频出现象不可能自行消失。如何在现行土地政策下尽可能抑制“囤地”与“”、降低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正在积极尝试一些相对温和的保守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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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部、逐步试行用地预申请/勾地制度预示自由恋爱:早在2006年7月31日,国土资源部在出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就明确提出“用地预申请制度”,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参见笔者博文《用地预申请——土地交易越来越阳光》,但一段时间以来,并没有真正“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少部分城市改变了以往直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做法,先定期发布土地出让预公告试探。今年10月底,传出深圳市正在酝酿“勾地制度”试行办法,有望近期开始推行。土地预申请/勾地制度的目的是延长供需双方的恋爱期,增进互相了解,避免流拍及地价过高或过快上涨。该制度的逐步试行,正是预示着以价高者得为标准的招拍挂制度正在被真正的“自由恋爱”方式的土地出让制度所取代,随着政府的腰包逐渐鼓起来及政府的脑袋的逐渐开化,“野蛮”正在走向“文明”。

2。执行税费及收地制度增加囤地成本与风险:一方面,土地闲置要收闲置费,土地后开发或转让要收土地税,这就使得开发商囤积的土地资产大大缩水,从而抑制囤地冲动,另一方面,政府一次次抛出两年不开发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豪言,威胁开发商。事实上,由于政府土地财政的根本没有变,税费并没有对囤地产生多大的抑制作用,因为征收税费政府得利,而且税费的额度并不对开发商囤地的利益产生多大的威胁,其结果是两厢情愿,使囤地更加合法化、公开化,另外,各地政府与开发商动真格收地的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因为利益共同体。建议加大动态力度,不要死盯两年这个死杠杠喊口号,没到期的加强税费清缴,过了期的逐步收回,先收闲置十年以上的,再收五年以上的,再逐步到两年,逐步收紧,不能搞政治运动。

3。改一次性出让金为多年分租抑制卖地冲动:笔者认为,开发商囤地与频出的真正元凶是政府,其源头是“土地财政”,改革出让金制度才能治本。2006年底,上海土地学会课题组受托完成了《浦东新区国有土地年租制课题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当前国有土地一次性出让所带来的弊端正逐渐显现。一次性收取几十年的出让金容易激发短视行为,将土地视为广开财路的好办法,容易产生依赖土地财政导致土地出让速度过快的现象。通过推行土地年租制这种供地方式,政府的短视行为、土地财政思维可以得到一定抑制,也有利于土地使用者降低成本,这将大大吸引产业者,并有效降低商品房价格。在国外,比如新加坡的政府供地中,年租制已相当成熟。目前国内推行年租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衔接,土地年租制是现有土地使用方式的一种补充,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灵活性,相信在上海浦东新区的改革试验取得成功后,我国将逐步建立土地出让、转让、租赁等不同层次的完整市场体系。

4。增加廉租房建设分流住房需求:从到地方,廉租房建设早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必须跟进落实。实践证明,经济适用房政策将会是百害而无一利的政策,而廉租房建设不仅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而且会抑制房价过高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虽然廉租房只是分流了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但对于平衡居住综合需求、平抑房价起到巨大的作用,这就会间接地抑制了居住用地需求,从而平抑地价增长及减少囤地现象。

5。打破土地国有与集体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规划与协调发展:我国的城市与农村长期实行二元结构管理,城乡对立、工农冲突愈演愈烈,由此而引发的“土地战争”更是触目惊心,一方面因大面积征地导致农民失地又失业频频围攻政府,另一方面因工业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导致用地指标越来越紧张。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战略之后,和谐发展渐成主旋律。2007年6月7日,我国正式批准成都和重庆成为以城乡统筹为核心的新特区,后续出台了以加速集体用地流转为核心的一系列改革配套措施,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我国新的《城乡规划法》为推进我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农村人可以进城住洋房,城里人也可以下乡住庄园”已不再是梦想,集体建设用地的高效流转、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几乎同功同价打通了我国城市化进程及城乡统筹的瓶颈,从根本上缓解了我国用地紧张的宏观局面,“囤地”与“”可望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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