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扬子晚报》报道,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已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目的在于谋划下一步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
据《扬子晚报》报道,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已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目的在于谋划下一步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
实际上,自从此前部分通过媒体高调发布“二次房改”的建议后,不仅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也引起了激烈的社会讨论。很多人认为,目前各地地价、房价一再飙升、大多数普通民众买不起房的残酷现实,已经把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弊端显露无遗,“二次房改”必要而迫切。但也有人认为,在财税、政绩考核标准等现有制度没有根本变革的前提下,另起炉灶进行“二次房改”,既不现实也不可行。此外,更是有人以不能重新回到过去的老路为由,反对“二次房改”。
任何一项新的制度变革,由于牵涉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难免会出现因立场、利益不同而观点不同的情况。尤其是住房制度这种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住房问题的改革,更是难免存在激烈的争议与讨论。对此,有关方面不仅不应视其为新住房制度改革的阻力与障碍,还应更多地将其看作制度改革的民意基础。因为只有经过广泛、全面、深入而有效的社会大讨论、大争议,才能把现有住房制度的利弊充分展现出来,才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平衡各方利益,才能形成科学、合理,各方面都能接受与认同的制度。
实际上,诚如此前有所指出的那样,我国次房改在大大改善民众住房条件的同时,之所以会出现如今这种房价普遍过高、民众不堪重负的问题,一是在于理论错位,即以住房全面市场化理论排斥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的理论,重增长轻民生;二是在于队伍错位,即以开发商为基本队伍垄断经营,排斥政府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的住房保障职能;三是在于服务错位,即制定的政策多服务于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自身利益,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收,更是出现了职能的缺位与错位。
要想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固然需要由住建部等主要政府部门牵头,主动探寻新的住房制度模式。但这种来自政府部门内部的努力,只怕很难逼迫与房地产市场有着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的地方政府实现职能回归。这就必然需要像此前的医疗、改革一样,积极引进与增强社会监督力量,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大讨论,形成社会共识与合力,而决不能让新住房制度改革成为由某个政府管理部门与少数、学者主导的“二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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