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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夸大“拉高房价”

新京报  2009-07-08 07:37

[摘要] 虽然方兴地产至今不直接回应其测算成本及未来售价,但业内对于其“超过2.6万元才能盈利”的炒作已经接近白热化,潘石屹更放言“新一定会推高周边房价及全市房价”。

虽然方兴地产至今不直接回应其测算成本及未来售价,但业内对于其“超过2.6万元才能盈利”的炒作已经接近白热化,潘石屹更放言“新一定会推高周边房价及全市房价”。

不可否认,的价格传导效应确实已经显现,广渠路周边二手房业主纷纷坐地便是明证,但这种拉动作用,不宜过分夸大。

从方兴地产的背景来看,其一向以持有型物业经营为主,在此次广渠路15号地出让前,北京市国土局将地块商业经营性用地和住宅用地比例进行了调整,达到5:5,未来或许方兴地产会通过商业物业来减轻广渠路15号地住宅成本的压力,而且,以其定位而言,所建成的房产与周边的普通住宅也难有可比性。譬如,位于朝阳北路的星河湾卖30000元以上/平方米,也没见它拉高了东四环和广渠路的房价

此外,谁说房企高价拿了地就一定会高价卖房、且就能卖出去赚钱呢?我们都应该记得,万科等在去年三季报、年报中,为其2007年高价拿地的土地计提了跌价准备,也就是亏损。广渠路15号地,也不排除有亏损的风险。

因此,广渠路15号地对房价的拉动效应,只是当前楼市“大阳春”或者“夏天”来临的缩影,目前广渠路沿线以及全市的住宅销售,包括二手房和新房,如果以该地块为价格标杆进行大幅调价,真以为北京“已经进入3万元房时代”,显然是不太现实的,也充满“冲得越高、跌得越深”的风险。

标签:方兴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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