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各地 > 正文

福州:商品房网上签约后一套房仅限"毁约"一次

新华网  2008-07-31 17:12

新华网福州7月31日专电(记者来建强)据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介绍,今后,福州市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后如有“毁约”,一套房产仅限撤销网上签约一次。

福州市规定,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当事人要求撤销网上签约的,只需按“网上申报撤销”类别在网上申报;而已办理商品
房预告登记或网上签约备案后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按商品房合同注销的有关规定由双方会同到申请办理。上述两种情况,一套房产均仅限撤销网上签约1次,确保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保护合同双方利益。

福州市自2005年6月起实施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在信息公开、规范交易、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4月,福州市正式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全面推行商品房网上交易和签订买卖合同工作,实现商品房买卖纸质合同签订与网上备案同步,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电子合同在签约24后自动生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