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各地 > 正文

重庆:对被征地拆迁者货币安置不低于经济房售价

新华网  2008-06-19 10:51

[摘要] 同时,重庆还积极推行住房货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按照不低于本区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原则定。

记者从重庆市政府厅获悉,重庆规定对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30平方米。

同时,重庆还积极推行住房货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按照不低于本区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原则定。

据了解,重庆各区政府可以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修建住房,并由建设单位定向销售给已进行货币安置的征地农转非住房安置对象,以满足其住房需求。2008年1月1日后,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不实行自建住房安置。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