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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户口申购经适房须有单位挂靠证明

新京报  2008-04-18 08:48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住房保障办获悉,执有北京市集体户口的人目前可以开始申购经济适用房,但是申请人必须要有单位的相关挂靠证明。【延伸阅读:经适房新政4月8日实行 七成经适房将受影响

从北京理工大毕业后在西城区从事个体文化传媒的张小姐,户口挂靠在西城区一家国有建筑企业,4月13日,她到西城区月坛街道办事处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时,居委会要求她出具挂靠证明,具体内容包括集体户口挂靠在哪家单位?什么原因挂靠在这家单位?

此外,执有集体户口的申购者,在北京不同区县的办理地点也不一样。比如西城区和朝阳区,申请者只需向当地居委会提出申请,而海淀区要向当地住房保障办申请。【延伸阅读:北京购买5年内经济适用房交易过户已全面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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