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天公布的统计显示,新建商品住房同比上涨11.4%,在经济适用房、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三类住房当中,普通住房涨幅,达到12.1%。经济适用房和高档房分别同比上涨了3.9%和11.8%。
报告同时显示,北京新建商品房涨幅同比17.5%,排在第四位。同比涨幅较高的主要城市包括:乌鲁木齐25.3%、北海19.3%、惠州19.0%、北京17.5%、南宁17.4%、宁波17.3%、兰州16.7%、重庆15.9%和长沙15.1%等;环比涨幅较高的主要城市包括:海口4.4%、合肥1.8%、九江1.7%、南充1.6%和桂林1.5%等。
[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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