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观点 > 正文

CPI不含房价是国际惯例 房屋与CPI计算不能同步

新京报  作者:左林  2007-08-26 09:28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首次对公众讲解CPI采集过程及计算方式

昨日是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CPI调查员的“采价日”,40名调查员走访了全市600多个调查点,记录下千余种商品的价格。这也是该部门首次面向公众解读CPI的采集过程及计算方式。目前有些市民对CPI中不包含房价表示不解。该部门表示,房价不计入CPI是国际惯例。

鲜菜采价时间为上午

昨日上午10时左右,调查员柳淑敏来到朝内南小街菜市场。她不时停下来询问各种蔬菜、水果的价格。问了几家之后,她就走到角落里,将问到的价格一一记录在物价调查卡片上。“如果让卖菜的看到我在记价格,他们会以为我是搞调查的,可能就不说真实价钱了。”据柳淑敏介绍,由于蔬菜等鲜活商品的价格一天内会数次变动,“早上刚出摊时最贵,晚上收摊时”,所以统计部门要求调查员基本在上午时间采价。

据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消费价格调查处处长赵超美介绍,有的菜市场和商场卖家并不开实价,所以统计部门要求调查员不能只是询问商品价格,有时还要“讨价还价”,记录下真实的成交价格。

鲜活商品5日一问价

赵超美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包括食品、衣着等8大类消费品。每类消费品下又有不同分类,每个分类中有1至25个用以采价的商品,也就是“代表规格品”,国家统计局要求特大城市的代表规格品不少于600种,目前北京市有1493种,每年会做相应调整。

另外,有些市民不理解CPI中为什么不包含房价。赵超美表示,房价不计入CPI是国际惯例。房屋属于一次购买、多年使用的商品,与当年的消费价格指数计算不能同步。

目前,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聘请了40名调查员,在全市646个商场超市等调查点采集价格,每月汇总一次,输入计算机,按规定程序计算出当月的CPI.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频繁的鲜活商品,每5日采价一次,一般性商品每月采价2至3次。“上世纪80年代时有一阵物价波动很厉害,那时候我们采价都是每日一次的。”赵超美回忆道。

■对话

“CPI反映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消费价格调查处处长赵超美解读CPI

在北京,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消费价格调查处是负责编制“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部门。昨日上午,该处处长赵超美详细解读了CPI的编制过程。她表示,统计部门编制CPI的过程是透明和准确的。

房屋支出 房屋支出与当年CPI计算不能同步

新京报:目前我国的CPI计算方法是从何时起采用的?

赵超美:我国从1951年就开始编制CPI了,那时叫“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1994年更名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方法一直在调整,目前的这套计算方法从2001年开始采用的。

国家统计局从成千上万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中选出263种基本分类,各省市自行确定代表规格品(用以采价的商品),结合各种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总指数的影响程度,根据一系列固定公式计算出最终的CPI.

新京报:CPI中八大类消费品所占的比重是怎样的?有媒体报道称与美国等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居住价格在CPI中所占的比重过小,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赵超美:北京CPI中权数的是食品类,占28.5%,居住类占11.5%.居住类及其他各类占多大权数不是任意确定的,都是根据“居民家庭用于各类商品和服务开支在消费品和服务开支中所占的比重”计算的。

新京报:有媒体报道称,房价支出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很大,而目前的CPI中并不包括房价指数。

赵超美:CPI居住类价格中包括的是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租房价格和水、电、燃料价格。房价不计入CPI是国际惯例,也是联合国推荐的计算方法。房屋属于一次购买、多年使用的商品,与当年的消费价格指数计算不能同步。

市民感受“价格的高低不等于价格指数的高低”

新京报:北京7月的CPI同比增长2.1%,不少居民反映实际物价涨幅比CPI要高得多,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

赵超美:价格与价格指数不同,价格是数,价格指数是相对数,价格的高低不等于价格指数的高低。政府部门按月发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般拿上月、上年同月、上年同期来做对比,而有些居民往往用目前的价格与多年前的价格进行比较,感受就有所不同。

新京报:猪肉等前段时间涨幅很大,在五成以上,为何CPI反映出来只涨了2.1%?

赵超美:CPI是个平均数,反映的是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如果将它与某类价格变动相比较,就忽略了个体与总体的差异。例如北京市食品类价格7月同比上涨了9.9%,猪肉类同比上涨了64.2%,“确实很高,但并不能以偏概全,用猪肉指数代替总指数。”

目前价格变动呈现明显的结构性特征,也就是食品价格上涨,移动电话机、轿车、电视机价格下降。

标签:CPI房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