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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今日起征集意见 有望半年内出台

新京报  作者:张学冬 杨娟娟 廖爱玲  2007-04-1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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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出台之后,将增强交易的安全性。记者周晓东摄

一直为业内和市民所关注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终于有了音讯。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建委获悉,北京市首部《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称存量房合同),今天起在“首都之窗”等几个相关网站公布,并开始公开征集意见。

新合同更加明确交易细则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昨日下午,建委召集北京主要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开会,会上除了公布存量房合同外、还公布了《购房委托合同》和《出售委托合同》。今天起示范文本在“首都之窗”等网站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市工商局表示,正式合同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出来。

记者从存量房合同的示范文本中发现,该合同文本征求意见稿根据存量房交易的特点,对存量房的权属情况、交易方式、付款方式、资金划转方式、房屋交付以及税费缴纳等容易引发纠纷的内容都做了约定。包括了房屋设施装修、权属、付款、税费承担方式等,这意味着交易双方可以在合同正文外另作详细补充约定,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因《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合同的补充条款不仅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也是在诉讼中影响最终判罚的主要证据。因此,这将结束之前合同条款相对简单,无法全面保障交易双方正当权益的现状。

示范文本增强交易安全性

北京市建委有关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北京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迅速增长。由于存量房交易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当前交易中买卖双方所使用的合同不规范,很容易引发纠纷。为明确存量房屋买卖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中介行为,增强交易的透明度,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在《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推行使用后,经过深入调研,最终拟定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征求意见稿。

“存量房买卖交易无非是对房屋权属的交易”,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新出台的示范文本中加强了对权属、钱款的明确约束,也就是增强了交易的安全性,保证了交易双方和居间方经纪公司的利益,同时,本次示范文本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促进行业的规范和统一,从而为下一步将要推行的网上签约创造条件。

标签: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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