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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诉专栏】卖房也要氪金买流量?被“薅”的卖房人能维权吗?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2024-04-07 21:28:30来自北京市
律师介绍
王玉臣(金诉创始人)
北京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律协土地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央视《社会与法》栏目特邀律师
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周刊等主流媒体特约采访律师
转变为买方市场

众所周知,房地产市场已由原本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这种环境下,中介竟也开始薅起了卖家的羊毛。据了解,贝壳找房的中介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不止一次向卖家推荐一款名为好赞的服务。如若卖房人购买了该项服务,则房源信息就会在一定期限内优先展示、多方经纪人联卖,随着看房数、人数等增加更有可能成为“必看好房”,从而进一步提高成交率。那么,身为中介机构,推出这样的服务是否合法呢?

到底是否触线

一般情况下,在贝壳出售房屋可以免费发布房源信息,而贝壳作为中介机构,盈利肯定是其重要目的,因而好赞服务应运而生,贝壳与卖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由卖方先行支付定金,贝壳利用其后台技术推流,借助大数据匹配买方需求,从而提高成交效率。

至于该行为是否合法,则需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如若卖方与贝壳自愿平等达成好赞服务相关的协议,该项服务一般并不涉嫌违法。但是,卖方是贝壳平台的用户、好赞服务的购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卖方对于购买、接收的服务具有知悉真实情况的知情权;对于贝壳提供的服务方式,也有决定是否购买该项服务的选择权。

因此,如果在贝壳推行好赞服务过程中,存在向卖方隐瞒购买好赞服务后的真实售出情况,如夸大好赞服务的引流效果,购买好赞服务后仍需卖方自身降价才能实际达到售房目的;或者为了售卖好赞服务,故意在平台隐藏卖方的房源信息、恶意降低卖方房源的匹配率;亦或是卖方注册平台用户发布房源信息时便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的限制房源的曝光量,从而强制卖方在之后购买好赞服务等,则会涉嫌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卖方权益,扰乱市场秩序。

因此,如果贝壳等中介平台具有前述行为,导致卖方权益受损,卖方既可以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时将相关服务引入正轨,避免进一步侵害消费者权益。

排版编辑丨夏悦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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