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山两房东未登记房客信息遭处罚"】今年3月,北京房山地区发生两起房东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处罚的案例,每人罚款50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登记要求。
正文:
今年3月27日,房山城关派出所发现房东李某未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处罚500元;同月30日,广阳派出所对房东魏某做出同样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房东可面临200至500元的罚款。出处:房山公安分局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