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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风波】杯葛退群不成,业主索赔被拒绝

北京房小知2024-03-28 20:30:47来自北京市

摘要:

【【微信群风波】杯葛退群不成,业主索赔被拒绝】北京一业主因在小区微信群中发言引发争议,被群管理员踢出群聊。该业主随后向法院提出恢复群员身份、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但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本案重点在于明确微信群内管理行为性质,确认入群、退群等行为均属于群成员间自主权利,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正文:

在这个以微信群为社交纽带的时代,北京的一位业主经历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小插曲。孙某在小区业主群内因发言引起争议,随即被群管理员视为“不和谐元素”而遭到移出群聊。孙某对此感到不满,便一纸诉状将群管理员告上了法庭,提出了若干令人瞩目的要求:要求恢复其群成员身份,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更有甚者,索求精神损害赔偿。

然而,法院对此案的最终裁决却是冷水一盆浇下。北京四中院在审理此案后指出,微信群组的创建和管理属于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并没有创设或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这类纠纷不应由民事法庭来调解。简言之,群聊天的风波,只能群内解决,法庭不予受理。

小编点评:

微信群已成为现代社交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信息交流、情感联结等多重功能。然而,群聊也可能成为纠纷的发源地,尤其是在小区业主群中,不同意见的碰撞往往会演化为激烈的口角甚至是纠纷。本案中的业主孙某因言论激烈被管理员移出群聊,他的反应虽可理解,但将争议升级至法律层面,是否适得其反?毕竟,微信群管理员拥有管理群聊的权力,而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加入或离开一个群聊。孙某的诉求,从法理和情理上看,似乎都难以站得住脚。这起事件提醒我们,虚拟空间里的自治与自我调节同样重要,对于一些微信群内的小风波,或许我们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宽容,而非诉诸法律的一刀切。法律的介入点应当是保护更为基础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权利,而非每一个社交互动的细枝末节。这也是互联网法律边界的一次明晰,为网络社会治理提供了参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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