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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加快放松楼市限购?北京市副市长表态!

赵秀池2024-03-22 17:45:33来自北京市

作为全国楼市风向标的北京,房地产政策走向备受关注。

3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举行发布会。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北京市今年稳定房市、保障房建设和城中区改造的计划是什么,是否能在更多区域或者更多层面加快放松限购

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林茂回应道:“就房地产政策方面,我们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北京总体规划,强化因区施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以租购并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的原则,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多更好地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从这些表述可见,因区施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将是2024年北京优化房地产政策的大方向。“强化”二字更是意味着,未来在区域楼市政策调整上,北京很可能还将会有大动作。

其实,北京早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就阐述了“职住平衡”下的房地产政策方向。所谓“职住平衡”,是工作和居住都在郊区新城,减少钟摆式的潮汐交通,以治理北京大城市病。

去年4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及实事事项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要完善“一区一策”调控措施,支持“一老一小”、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和职住平衡的合理住房需求。其中,多子女家庭和职住平衡家庭购房支持政策按照“一区一策”方式由房山区试点。

2024年2月6日,北京优化了执行八年多的通州区购房“双限”政策,区域政策持续优化。

“支持北京放开限购政策,很有必要。”北京住宅房地产业商会会长黎乃超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他说,全国已有不少城市全面解除限购,近日杭州宣布全面放开二手房限购,但是“要想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北京、上海没有动静,全国楼市不会太火或者说动静不大,北京作为首都放开限购有其重要作用。同时,现在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对于楼市走势都不太确定,很多人还在观望,北京作为风向标发出“房地产要向前发展”的明确信号,非常有必要。

“长期以来,北京在放开限购限售上都比较谨慎,因为牵一发动全身,波及效应和影响力都非常大。”因此,黎乃超建议,北京分区放开限购。比如北京远郊区的楼市表现很差,一区一策非常有必要。除通州外,包括平谷、密云、怀柔、顺义、房山、大兴这几个区下一步很可能同时放开限购。当然放开也是分步的,比如率先放开二套房、三套房购买资格,解决职住平衡问题,让更多人能够顺畅地买房、买得起房,建议在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利率、贷款门槛上进行大幅度调整,给予更多金融支持。

数据显示,从2月份北京16个区二手房价格表现情况来看,城六区价格环比全部上涨,郊区仅怀柔、延庆区上涨,其他区房价全部下跌。一位市场人士称,虽然现在北京二手房月成交量保持在1.2万套以上,不算差,但这里有多少都是以价换量贡献的数据,北京市场要想有所改善,调整限购政策是大势所趋。如果只调整通州,对于北京主流市场基本没有影响。

“北京市各区房地产情况差异很大,各区应该根据自己情况因区施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建议各区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各自功能定位,有针对性的优化限购政策。可以借鉴通州经验,从产城融合、职住均衡角度出发,制定各区住房限购政策,允许各区符合人才、人口疏解等政策的就业人员在各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赵秀池还建议,北京市房地产政策优化应该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下,把握好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系,更多采用市场手段进行调控。政府做好保障房兜底,让商品房回归商品属性。对于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应该进一步降低首付款比例和房贷利率;新增商品房限价政策应从房地产业良性循环、整个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房与二手房良性互动角度进行调整;限售政策应该取消,让卖房人根据相应税收政策和自己需要作出选择。

在这次发布会上,夏林茂还表示,北京正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加快构建房地产新模式。今年北京将筹集建设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工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特别是要加大对“一张床”“一间房”产品供给力度,着重解决好新市民、年轻人和一线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这些住房的位置将优先选择在地铁站点周边、他们工作和生活的产业园区周边以及配套设施比较好的地区。”

目前,北京市以绿化隔离地区为主体的城乡接合部还有一定数量的村庄亟待改善提升。这类大家习惯地称之为“城中村”,这些城中村普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所以这些地区的群众迫切期盼进行改造。

“今年,北京市计划推进20个城中村实施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活品质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也希望在这20个项目里打造出一批示范项目。”夏林茂称。(中国房地产报客户端2024年3月20日)

附录1:

关于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2024)

京建发〔2024〕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序有效有力推动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更好实现职住平衡,促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现就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通知如下:

具有本市购房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一、在本市拥有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通州区户籍居民家庭。

三、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未拥有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附录2

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2015)

京建法〔2015〕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通州区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销售在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的基础上,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一、符合现行政策有关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

(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没拥有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

(一)已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通州区落户满3年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无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附录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2024)

主题分类:房屋管理发文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

有效性:现行有效印发时间:2023年12月14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发文字号:京建发〔2023〕4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2024年1月1日起,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三)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

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加大购房信贷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以下规定:

(一)降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个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30年

三、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附录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2023)

主题分类:房屋管理发文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三部门
有效性:现行有效印发时间:2023年09月01日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发文字号:京建发〔2023〕2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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