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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房地产税立法难出台,因其涉及面广

小栗子hll2017-03-07 00:00:00


在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暂时尚未列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之中。

《房地产税法》涉及面广,涉及方方面面利益,涉及讨论很多,傅莹说: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据我了解,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草案列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房地产税的前世今生

我国在目前的税制中,房地产税分为两种,一种是房产税,一种是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开始于1986年,距今31年了,仅适用于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而我们目前所理解的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的政策,所以,房产税对普通来百姓来说可有可无,无关痛痒,没有什么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房产税与我们目前关注的房地产税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房地产税是个综合性的概念,而且该概念也是近两年刚刚提出的,是一种针对居民住宅征收的税种。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此定下了房地产税先立法、后改革的“税收法定”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做前提,政府则不能征税”。

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就此展开。此次房地产税法的起草,是由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同时也吸收了一些专家,组织形成一个团队来共同起草。

房地产税草案完成已经有一两年时间了,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起草完成之后需要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才可以施行。

现在初步草案已经有了,至于那么什么时间出台,取决于高层对整个经济发展现状的判断以及纳税人的共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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