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央行8月25日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据央行8月25日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回答改革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定价时称,改革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央行有关负责人称,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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