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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零个税可看社保 专家:更公平

新京报  2019-06-06 10:52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2143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026元,此外,累计共有9900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今年以来,不少纳税人已经享受到了个税改革的减税红利。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2143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026元,此外,累计共有9900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有些“北漂”纳税人可能会担心,“零个税”是否会影响自己在北京购房的资质,因为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要求,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才能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今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发声,给这部分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

购房资格审核标准微调,零个税可审社保

6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其中规定,2019年1月1日后,购房资格申请人因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而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其当月社会保险正常缴纳则计入个人所得税累计缴纳月数,且此后各月只审核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这也就意味着,即便购房资格申请人是“零税一族”,也可以继续审核社保缴纳情况,通过“个税+社保”的组合,来保持相关记录的完整性。

不过,这一购房资格的审核标准调整并不代表购房资格审核的放松,非京籍人士购房依然需要遵守此前规定的相关社保或个税所需缴纳年限等相关规则。

例如在2017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该《公告》称,“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这一《公告》也依然有效。

专家:有利于公平,但不是政策放松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确实不应该根据个税缴纳的多少,来认定某个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毕竟是否缴纳个税与个人的收入多少有关,若根据收入来审核购房资格申请人是否具备购房资质,实际上并不公平。所以《补充公告》的发布实施,更有利于保障购房资格申请人的权益,更加有利于公平,同时也简化了管理。

业内专家也从房地产市场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此次出台的《补充公告》是对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调整,本身不涉及政策收紧或放松的内容,而是基于具体资格认定过程进行的微调。

业内专家表示,类似政策体现了对于购房资格认定的灵活处理,但是没有放松的迹象,即购房者依然需要满足北京5年社保、5年个税或5年“个税+社保”条件。“当然,虽然此类政策对于整个市场的影响不大,但对于部分个体来说其实是有较为积极的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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