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8年9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9月12日,我司第七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8年9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9月12日,我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灿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耿忠强先生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耿忠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与公司本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耿忠强先生简历附后。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到期续借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蒋灿明、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105号。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附件:耿忠强先生简历耿忠强,男,1972年8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如下: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临时党委委员、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临时党委副书记;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临时党委副书记;2018年8月起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临时党委委员;2018年9月起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临时党委副书记。
耿忠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耿忠强先生现任我司间接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临时党委委员,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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