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暂停向企事业单位销售商品住房8月13日生效8月13日,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信《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南京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方案》提出,通过此次整改,目标是使海南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建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南京:暂停向企事业单位销售商品住房 8月13日生效
8月13日,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信《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南京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通知》称,近期,在南京市部分楼盘上市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引起社会关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对该情况进行了监测分析研究。
经了解,2018年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占比在0.5%以下,总体比例稳定可控,但近期出现了企业在南京市局部区域部分楼盘购房登记增多情况,个别楼盘购房登记企业数量达到近100组。为此,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是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三是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南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四是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南京发布称,通知的发布,表明该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住房居住需求。
海南严控围填海 除重大项目全面停止新增审批
8月1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海南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方案》主要通过开展围填海专项整治和入海河流综合整治行动,解决围填海管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围填海审批执法监管不规范、违规围填海活动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污染等问题。
《方案》提出,通过此次整改,目标是使海南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建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6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率不低于95%,近岸海域生态红线占海南岛近岸海域面积比例不低于35.1%。
具体而言,《方案》提出五个整改措施,分别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守海洋生态红线、严格管控围填海、严格用海审批监管以及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其中,在严守海洋生态红线方面,《方案》提出,海南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全面禁止围填海活动以及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严禁挤占生态空间。
在严格管控围填海方面,海南研究出台《海南省围填海管控实施办法》,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政策,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同时,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
另悉,在8月8日,海南针对围填海活动存在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海洋环评、海域论证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违规主体列出整改清单,并明确各项整改工作的完成期限。
如提到海口市灯塔酒店项目、文昌市椰林湾度假村人工岛、文昌南海度假村人工岛项目填海成陆后,至今未进行开发建设长期闲置。根据方案,上述项目填海形成土地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所在地政府研究制定项目填海形成土地长期闲置的处置方案,组织编制围填海形成土地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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