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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还是“营销策略”?

房天下  2016-10-02 12:06

[摘要] 早在2006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明确:对于已领取预售许可证或进行现房信息确认的项目,须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售楼处公布每栋楼开盘进度和拟售价格。开发企业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对外销售。

9月25日,中国之声《北京通州楼市现“挤牙膏”式开盘制造紧张气氛》一文在房地产市场一石激起千层浪,再次将、变相等地产营销乱象推上了风口浪尖。

报道中指出,北京通州的部分楼盘在获得预售证后,不是一次性推售,而是多次开盘,分层、分单元,以“挤牙膏”的方式售出,成为新的营销手段。那么,此种情况在北京的其他区是否也存在呢?还有没有其他的“营销策略”涉及变相的行为?记者针对一些列问题进行了调查。

非通州单一现象 方式花样百出

记者采访到了多位从事多年房地产经营的相关人士,他们者表示,现在由于北京楼市基本上属于“缺房卖”的状态,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证后都会立即开盘。但是由于今年北京楼市火爆,很多开发商会根据实际的销售情况而调整“销售策略”,以寻求溢价销售。

而实现溢价销售的通常手段就是或变相。前文提到的变相行为并非只在通州出现,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通州外,丰台、大兴、燕郊、朝阳等区均有变相的楼盘,而且为了规避,也是花样百出。

方式之一:低开高走。开发商会在拿到预售证后,先释放一部分房源“试水”,然后根据蓄客和去化速度的情况,对余下的房源进行提价,具体提价额度也根据不同的地段、产品而有所不同;

方式之二:拖延拿证。部分开发商在完工后,不会立即拿证,而是根据市场的“风向”,伺机拿证;

方式之三:期房转现房。在建的部分期房在领取预售证后进行销售,另一部分则等待成为现房后再另行提价销售;

方式之四:一证多卖。开发商拿到的预售证包含多种产品类型,但在销售中会刻意按产品的分类各自开盘销售。

火爆楼市下再度滋生乱象

纵观今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不能仅仅用火爆一词来形容,几近的楼市也让开发商想尽办法获得更高的利润,因此部分开发商不惜冒“违规”的风险,进行各种方式变相。

今年北京前八个月,共有7宗土地拍卖,其中能够成为商品房住宅的土地仅有37万平米,而现在北京库存也仅剩约1.5万套,稀缺性导致房价上涨压力加大;而由于土地供应量有限,拿地困难,开发成本增加等原因,开发商手中的已有房源就成为了“要挟”市场的利器,“省着卖”成为开发商获得更高利润的,而变相的行为也被开发商视为新的“销售策略”。

通过多次开盘、加推等方式,人为造成了一种或真或假的“一房难求”局面形成,从而加剧市场的恐慌,刺激供求矛盾扩大,而销售延缓进一步导致销售成本的增加,使新增成本再次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信息忽视与漏洞并存

针对这种变相的行为,业内人士分析,这与购房者的信息忽视有一定关系。很多购房者在购房时通常会忽视关于房源的具体信息。记者在采访时也发现,很多购房者并不了解“取证后必须在三天内开盘”的要求,对于开发商发布的可售房源数量与实际可售数量是否相符也知之甚少。很多购房者在开发商的宣传之下,尤其是在人为的“日光盘”“开盘必罄”的假象下,形成冲动消费。

在方面,早在2006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明确:对于已领取预售许可证或进行现房信息确认的项目,须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售楼处公布每栋楼开盘进度和拟售价格。开发企业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对外销售。

2010年4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要求,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但是在记者的采访中发现,部门并未对楼盘销售情况公开的真实性做强制要求,很多楼盘甚至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还能进行公开销售。而且很多行为不明显,或者说很难判定其是否构成或恶意。

标签: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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