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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房管 为何成了"违建钉子户"

辽沈晚报  2016-05-27 07:13

[摘要] 规划一层变四层,增加违建面积1200平方米,违建被转手经营餐饮和酒店,规划部门要求限期拆除、城管部门发催告书,仍拒不拆除……日前,隶属于北京市东城区房管朝阳门分的这栋15年的违建楼房终于启动了强拆。

规划一层变四层,增加违建面积1200平方米,违建被转手经营餐饮和酒店,规划部门要求限期拆除、城管部门发催告书,仍拒不拆除……日前,隶属于北京市东城区房管朝阳门分的这栋15年的违建楼房终于启动了强拆。

此处违建隶属于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朝阳门分,是其2001年违规建设的一栋1600平方米楼房。“房屋人在施工时擅自增加了1200平方米的违建,将初不到400平方米用于售楼处用途的房屋改建成了四层楼房并转手经营餐饮和酒店。”东城城管表示。

房管违建超过规划面积3倍的楼房是如何决策的?违建是因为需要还是为了转租营利?2001年的违建何以“坚挺”15年之久?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多次试图联系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采访未果,东城区相关部门回复,多年来房屋土地管理领导更替,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作为房屋土地管理,对于国家有关土地规划使用、房屋建设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不会不清楚。但令人遗憾的是,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朝阳门分不仅违法建设,面对规划、城管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和催告书,仍拒绝拆除,做起了“违建钉子户”。

近年来,北京已经对新生违建采取“零容忍”。北京市社科院副研究员李晓壮认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违建虽然有原来规划设计满足不了自身需求的原因。“但不管是直接整体违建,还是在自有产权房基础上违建,都属于违法行为。”

虽然15年前,北京市还没有完全开展针对违建的大力度查处工作,违建较为普遍,但作为政府部门,其所作所为会被公众所效仿,越过法律底线、践踏法律红线只能给老百姓“带个坏头儿”,不符合法治政府基本要求的同时也蚕食和削弱了政府公信力,“历史遗留问题”不应该作为知法犯法的理由。

去年底,中共、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政府工作人员是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期待更多的政府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能做正面模范,而不是反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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