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枣庄志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沿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3#、18#楼项目做出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枣)房预售证第1609号。
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枣庄志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沿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3#、18#楼项目做出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枣)房预售证第1609号。该项目位于文化路南侧、兰祺河西侧、金光路北侧,批准预售面积15958.59平方米,商品房预售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枣庄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zzzzfdc.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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