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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同未签维权先行?多处自住房项目遭遇部分业主质疑

北京晚报  2015-08-19 17:22

[摘要] 在摇号、选房后,自住房准业主纷纷认为,购房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选房前承诺的建筑设计,也在实际建设中被篡改。

在摇号、选房后,自住房准业主纷纷认为,购房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选房前承诺的建筑设计,也在实际建设中被篡改。

而在旁观者看来,自住房准业主选房后即维权的行为,有“挟舆论以令开发商”的意味,其目的只为获得更大的实际利益。

准业主们的诉求,到底是得了还卖乖,还是心有苦衷无处诉?合同未签、维权先行的背后,更公允的建设标准与合同规范又在何处?

“没有专业人士还看出这么多问题,这房子能让人放心么?”

8月12日上午9点刚过,准业主于茂早早来到了位于北五环外的东洲家园售楼处门前。

她的书包里,装着几十本“东洲家园自住房延期签署合同暨维护业主权益联名书”。三十九条“问题条款清单以及修改意见”,足足印满了27页A4纸。问题与意见,都是准业主们对东洲家园项目的合同、贷款、建设等提出的质疑。

于茂要将这些“联名书”,发给随后抵达的准业主——这个周三,是准业主次与开发商正面交锋的机会。

而此时,距离东洲家园选房截止,仅过了一周时间。

于茂回忆,选房还未结束时,业主QQ群里就出现“维权”声音,起因是有网友将购房合同的照片发到网上,随后被细心的准业主们发现了诸多“问题”。

例如合同《附件八补充协议》中,规定“买受人不得以房屋设计、工程质量、装饰或设备的现状存在瑕疵为理由拒绝接收商品房。买受人查验商品房后,出卖人对买受人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应进行维修,但不承担交房的违约责任。”

东洲家园的准业主们认为,这样的条款显然对买房者不利,是售房者为逃避责任留下的“陷阱”,应当在合同中予以删除。

除了这些被准业主们视为不合理的“霸王条款”,“问题条款清单以及修改意见”中,还包括增大窗户高度、更换窗户材质、扩大贷款银行范围等要求。

“问题都是大家一条条提出来的,没有专业人士还看出这么多问题,这房子能让人放心么?”东洲家园的选房截止到8月5日,从外观估测,几栋大楼已封顶。选房过程中,于茂等人被通知,房屋将于2017年10月交付,这也与之前的宣传不符。

准业主们的质疑,开发商方面并非毫无回应,在与于茂的电话对谈中,开发商负责人表示“合同是我自己带着律师和住建委的三个律师谈判后的结果,没有一点是霸王条款”,对于交房期限、窗户材质等问题,负责人则以规划需要等理由回应。该负责人甚至向于茂表示,东洲家园位置不错,二手房每平方米3.5万也买不着,“买了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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