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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会用公积金贷款吗?

河南日报  2015-06-23 11:13

为了让大家的更好的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故以问答方式为你详细解答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互助性、专用性、长期性、返还性的特点。

问: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何重要意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有哪些权利?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促进城镇建设,拉动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和按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查询、支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有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权利。

问: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答:增加购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办法,即单位缴存的部分和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缴的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如某职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加上单位缴存的100元后,该职工每月就可得到200元的购房资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凡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故可以减少购房开支。可以增加收入。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收入及其利息收入所得均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样职工在退休时就可以领到一笔相当可观的养老资金。

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有什么不同?

答:贷款主体不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主体为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对象不同。商业性住房贷款对象是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除具备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性住房贷款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来源是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所谓“低存低贷”是指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行低利率,其存贷款利率较普通的银行存贷业务的利率要低。贷款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商业住房贷款风险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对我们广大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较之于商业贷款大的优势就是第四条。举一个例子,会更加直观:以50万元20年期计算,商业银行贷款需要支付的总利息为335663.2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支付的总利息为155508元,二者相差12419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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