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北网5月26日讯 近日,哈市南岗区盛世桃园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公共道路被施划成停车位,还安装了地锁,并租给小区车主。有没租车位的居民认为小区内施划停车位不合理,侵占了公共场地,也有有车居民认为挺合理,停车不用天天“打游击”。
东北网5月26日讯 近日,哈市南岗区盛世桃园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公共道路被施划成停车位,还安装了地锁,并租给小区车主。有没租车位的居民认为小区内施划停车位不合理,侵占了公共场地,也有有车居民认为挺合理,停车不用天天“打游击”。
“物业私划停车位侵犯业主权利”
1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岗区自兴街的盛世桃园小区,车行道一侧施划的车位,每个上面都安了铁制三脚架,上面还带有一把锁。
“我觉得这样的收费不合理,而且物业也不能私自占用居民公共活动空间。”居民车先生说,他觉得物业私自施划车位租给小区居民的做法不合理。一些居民表示,虽然家中没车,但也觉得车位占用了公共空间,影响居民日常活动。
另一位居民表示,当初物业调查是否同意设立车位时,居民并未意识到会出现问题,现在居民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更多人觉得物业施划停车位收费是侵犯了其他居民权益。而且现在小区有车居民越来越多,现有车位也满足不了停车需求,矛盾越来越多。
“租车位挺好,有固定地方停车”
小区一位车主李女士说,以前小区内车辆停得横七竖八,有时回家晚都没地方停车,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面。李女士说,现在每个租车位的居民都会停在固定的地方,地锁钥匙由自己保管,她觉得现在这样租车位挺好,起码能有固定的地方停车。
物业:用于小区管理
哈尔滨汇隆物业孙姓负责人表示,目前小区内共有100多个车位,已全部出租,“以前小区内停车十分混乱,不仅车行道两侧停满了车,有时消防通道也有私家车任意停放,相关规定标明,在居民区内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居民通行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停车位,所以物业公司才决定在小区内设立停车位租给居民。”孙姓负责人表示,每年收取的车位费也都用在了小区管理、绿化及公共设施维护上,并定期向居民进行公示。
改变用途应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该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的情况下,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盛世桃园小区没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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