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拿到工程款,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昨天下午两点半,农民工刘军在丰台法院从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11.5万元工程款。刘军说,他和20余名工友追讨这些工程款已有一年半,终经过法院四个小时调解,得到解决。
“拿到工程款,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昨天下午两点半,农民工刘军在丰台法院从北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11.5万元工程款。刘军说,他和20余名工友追讨这些工程款已有一年半,终经过法院四个调解,得到解决。
未签合同难讨工程款
2013年,刘军等20余名建筑工人受雇于工程公司。刘军说,因与该公司负责人曾有过合作,出于信任未签署劳动合同。
刘军称,完工后自己多次找到工程公司负责人,为其提供工友们的考勤表及出勤记录,希望结清工程款,但对方一直未将工程款结清。虽然大家多方求助,但因没劳动合同及其他有效证据,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时,并未得到帮助。
调解四达成协议
因首次支付工程款所用转账银行卡系在丰台区办理,去年12月30日,丰台法院受理了刘军对工程公司提起的诉讼。丰台法院方庄法庭法官张莉莉说,这些农民工强调就想拿到自己的工资,回家和亲人团聚。
今年1月21日,张莉莉经过四个多的法庭调解,刘军及其他农民工终与工程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工程公司支付刘军等23人工程款11.5万元。
“因为没有合同,他们只拿出考勤表,我们对这些工程款有异议,不过经过法官调解,我们希望年底能把这件事解决。”昨日,工程公司负责人说,经过商议,他们决定支付刘军等人的工程款,“让大家都能过好年”。(记者李禹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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