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律师给你支招:如何避免卖房换新连环买卖困境

房天下  2014-07-31 14:45

[摘要] 随着今年楼市的普遍降温,北京市二手房的成交量急剧下滑,使得很多改善型需求的购房者,被困其中“无法自拔”,这其中最典型的便是连环买卖。

随着今年楼市的普遍降温,北京市二手房的成交量急剧下滑,使得很多改善型需求的购房者,被困其中“无法自拔”,这其中最典型的便是连环买卖。

2014年的3月份小李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小李将其名下的一套两居室出售给王某,房屋总价款为270万元,王某分期全款购房,双方于5月30日前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在签订了这份合同后,小李随即便购买了另外一套大房子,并与出卖人杜某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为40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小李支付了购房定金60万元,余款的支付时间与小李卖房收款的时间基本一致。

当时小李心想等王某支付了购房款,其便将这笔钱加上手头现有几十万元一并支付给杜某。可是令小李没想到的是王某也是卖了自己在丰台区的一套小房子,才买的小李的房子,今年楼市不好,一直到五月初王某名下的房子也没有卖出去。

这下小李可急坏了,如果王某不付款,他就给不上杜某钱,合同中约定了20%的违约责任。可是没想到,最坏的情况还是出现了,王某在合同约定的过户日仍未付款,后来小李及中介公司多次催促王某付款,但王某一直说没钱,再后来王某干脆不接电话了。

因小李与王某的购房合同没有解除,小李也没办法再出售这套房屋,房卖不出去,小李就付不上杜某钱,房子非但买不了,还需要承担巨额的违约金。小李实在是苦恼不已……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律师指出,类似于小李这种陷入连环买卖的业主不在少数,尤其是今年北京地区楼市整体不好,这种情况就更易多发。李律师认为,出现这种问题主要是由于售房人及购房人经验欠缺,对法律风险预见不足所致。

针对目前连环买卖纠纷多发的情况,李律师指出如果能够在合同中做出相应的约定,则双方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同时也能将损失降至。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按照定金罚则赔偿之后,双方的买卖合同解除;或者可以附其他条件解除合同。

这样,一旦产生纠纷,如果所附条件成就,则出卖人可以直接将房屋再卖给第三人而不用承担“一房二卖”的风险,为出卖人赢得宝贵的售房时间,如果房屋能够再次顺利出售,那么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第二个买房合同的违约风险。

实践当中,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往往不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其主要目的是促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便收取居间服务费,对于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可能不做提示,或者避而不谈,等真到发生纠纷时,买卖双方便追悔莫及。

因此,建议购房人或售房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请专业人士陪同购房或售房,以便从法律角度把关,将买卖的风险降至,虽然前期可能会花费一些时间及费用,但是相比较于日后打官司的成本而言,能为购房人及售房人免去很多麻烦,并节省大量的时间及金钱。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