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3月5日,记者从贵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贵阳市日前出台了云岩、南明、金阳三区享受优惠政策房产交易税费的新标准。享受最新契税政策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贵州都市报 2009年3月5日,记者从贵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贵阳市日前出台了云岩、南明、金阳三区享受优惠政策房产交易税费的新标准。享受契税政策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据了解,按照贵阳市房管局、物价局、地税局三家共同测算的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金阳新区房屋平均交易价格为二手房交易计税基价。成交价格低于计税基价的,按计税基价进行征收,成交价格高于计税基价的,按成交价格进行征收。考虑房屋的折旧因素,以计税基价为标准,每年可按2%扣减,不超过30%。
此外,政策中还对这三个区的房产交易中契税、营业税等各项税费征收标准做出调整。据贵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中指出,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征收标准是1%;个人非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和个人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额情况下,需缴纳契税1.5%;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的非普通住房则需要缴纳契税3%。
针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2年以上(含2年)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不足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率5.65%;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2年以上(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不足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税率也是5.65%。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房产交易税费营业税优惠政策截止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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