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法规规定了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也规定了经适房房主在5年内不得将经适房进行出租、出售、赠予和抵押,但没有规定购房者入住的限定时间。”青岛市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说,购房者是否入住属于个人行为,目前没有法规限定。
读者报料
近日,网友“尘微浪子”发帖称,他是青岛李沧和达和城小区8号楼1单元的居民,买的房子是经适房,去年9月交房后,因所在单元入住率不足60%,冬天没有实现供热。今年他向负责小区供热的金泓热电有限公司咨询供热问题,却被告知他所居住的单元入住率仍未达到60%,今冬是否供热仍未可知。
记者调查:入住率低于60% 去年没有供热
网友“尘微浪子”介绍,他所在的单元共有105户,去年冬天仅有43户入住,距离60%的供热比例还差20户。原本以为经过一年的时间,经济适用房的住户会陆续入住,没想到入住率还是不足60%,这让他感到诧异。
23日10时,记者来到网友反映的李沧和达和城小区,在8号楼1单元门口,看到门口贴了一张手写纸条,上面写着“星期一交供暖费!到中国银行、青岛银行去交!”
今年能否达标 还是未知数
据了解,李沧和达和城小区共有58个单元,其中7号楼的2个单元和8号楼1单元是经济适用房,其余55个单元中,除1、2、3号楼共4个单元是限价房、8号楼2单元是廉租房外,其他均是商品房。
“去年仅10个单元因入住率低于60%的比例没有供热。”和达和城置业有限公司客服部工作人员吴先生说,8号楼1单元去年因为入住率没有达到60%,没有供热。
记者联系负责该小区供热的金泓热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和达和城8号楼1单元目前的申热率达到了60%,住户可以前往银行缴费,但是今冬是否能够实现供热,仍要看实际缴费率能否达到60%。“如果缴费不达标准,还是不能实现供热,我们会将供热费退还给已缴费用户。”工作人员说,何时确定是否供热,要等到11月15日之后。
经适房入住时间没有法规限定
网友“尘微浪子”称,他认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对符合相关政策且无房居住的低收入人群的一项福利,可眼见着购房者买房不住,让人难以理解。
“现在法规规定了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也规定了经适房房主在5年内不得将经适房进行出租、出售、赠予和抵押,但没有规定购房者入住的限定时间。”青岛市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说,购房者是否入住属于个人行为,目前没有法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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