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8月1日,北京正式出台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成为全国首个推出公租房的城市。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明确指出,入住者单身月且收入不高于二千元。
2008年8月1日,北京正式出台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成为推出公租房的城市。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明确指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目前,北京已经形成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公租房四大类保障性住房,并逐步建立起分层次、合理衔接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一是对没有购房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房政策;二是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经济适用房;三是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自住需求提供限价房;四是为“夹心层”和住房需求过渡期的家庭提供公租房。
北京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北京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京工作的无住房人员都可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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