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产公司业务员伙同地税局的聘用人员,对外谎称办理房产交易缴税可以优惠,伪造审核单并加盖伪造的税务机关印章,模仿官员签字,为他人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诈骗买房人数万元。昨日上午,四名被告站在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房产公司业务员伙同地税局的聘用人员,对外谎称办理房产交易缴税可以优惠,伪造审核单并加盖伪造的税务机关印章,模仿官员签字,为他人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诈骗买房人数万元。昨日上午,四名被告站在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王某,是新站区地税局的一名助征员。而孙某、许某、祖某则都是房产公司的业务员。公诉机关指控,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王某利用其工作便利,套取了大量盖有新站区地税局公章的空白审核单,王某伙同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祖某、卢某(另案处理)等人,对外谎称代办二手房营业税缴税手续时能够打折,并仿造填写审核单,交给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利用税务部门与房产部门的纳税信息沟通不畅的制度漏洞,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诈骗钱财。
公诉机关还查明,许某伙同王某、孙某,谎称能为客户办理房产交易缴税优惠,诈骗买房人钱财,涉案数万元。据指控,王某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21085元,孙某、许某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51800元,祖某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7300元,数额均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习生吴雪婷记者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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