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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首次购房记录将存档

北京晨报  作者:邢飞  2010-05-26 08:21

[摘要] 北京市地税局昨天下发《关于遏制房价快速上涨强化房地产税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房地产税收。

北京市地税局昨天下发《关于遏制房价快速上涨强化房地产税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房地产税收。

通知指出,税务人员在受理纳税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申报时,对提供《首次购房承诺书》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查询纳税人购房记录,判定纳税人是否首次购房,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对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主管税务机关无法确定相关扣除费用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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