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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实施细则今公布

大洋网  2010-05-07 21:22

[摘要]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正式公布了调控细则,据悉,作为深圳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本地实施细则,《意见》表示,2010年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公共住房与商品房比例将达到5:5。

2010年将建设不低于30%的安居型商品房

公共住房与商品房比例将达到5:5

今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正式公布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据悉,作为深圳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本地实施细则,《意见》表示,2010年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公共住房与商品房比例将达到5:5。另外,还将对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场部门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并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和投机性购房等,多种组合拳遏制深圳房价过快上涨。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特约深圳市房地产研究副主任王锋对该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他表示,《意见》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基础上,在增加供应、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和完善长期住房公共政策等方面体现了新意。

亮点一:增加住房有效供应

2010年启动不低于30%安居商品房建设

在《意见》中,的亮点就是提出了要在2010年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用地供应占“十二五”期间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0%。

据悉,作为三种保障性住房之外的第四种住房,“安居商品房建设”是为了解决当前引进人才房价高企的瓶颈问题,再造孔雀东南飞,打造人才“宜聚”城市。4月29日下午,市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凡有深圳户籍的高、中初级人才,在深圳工作居住满3年后,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购买售价低于市场商品房房价的安居型商品房。此次《意见》,正是落实市委对于《决定》的配套实施办法。

解读:公共住房与商品房比例将达到5:5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副主任王锋表示:“深圳市将建5万套保障性住房,加上此次增加的不低于30%的安居房,公共住房与商品房的比例将达到5:5,深圳市的住房将结构性大幅调整。”

有人质疑,此前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为6:4最合理,为何此次调整为5:5呢?王锋回应表示,深圳的保障性住房是2007年以后才加大力度,然而深圳土地紧缺,没有足够的存量,在初期仍需要加大建设力度,保证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安居型商品房将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我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居民住房问题的解决。

安居房是否会抢占保障性住房的用地和建设呢?王锋表示不会,此次安居房来源于新增土地以及城市更新改造用地。按照文件精神,分配中会优先解决低收入群体,其次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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