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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扩大廉租房覆盖面 城区人均面积10平米以下

新华网  作者:徐旭忠  2007-11-17 09:20

记者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在未来三年,重庆市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主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远郊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从2002年开始,重庆市启动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将“双困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领取城市生活保障金的城市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几年来,重庆市各实施地区运用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及旧城拆迁改造等措施推进此项工作。

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的市民可申请廉租房:家庭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收入标准和面积标准;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家庭成员取得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标签: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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