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税清算管理办法》昨日(21日)正式下发,办法规定从即日起,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包括未预征土地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需办理清算土地税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在昨日地税同时下发的《商品住宅土地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高层商品住宅(7层以上)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263元;多层商品住宅(7层及以下)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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