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推出新政,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符合条件的业主及其家庭成员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自筹资金部分,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分摊金额。新政通过家庭共济方式减轻经济负担,助力老旧小区安全升级,推动宜居城市建设。

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一项创新政策,允许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中符合条件的业主及其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政策旨在通过公积金制度的灵活性,为老旧小区电梯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家庭共济机制覆盖电梯改造资金缺口
新政明确,在电梯更新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并取得新电梯使用登记证一年内,业主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均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以业主实际分摊的自筹资金为限,不包括政府补贴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种代际互助的方式,有效扩大了资金筹集范围,减轻了单个家庭的经济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分户实际出资明细表中的所有业主出资总额不应超过电梯更新改造合同总金额扣除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的差额。
多措并举推动老旧小区安全升级
老旧电梯普遍存在使用年限长、运行风险高等问题,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安全和质量。公积金支持政策的出台,与政府补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形成了多元化的筹资模式,加速了老旧小区改造进程。这一政策不仅提升了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也为城市更新注入了新动能。从长远来看,这种多方协作的模式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特别是对于老龄化程度较高的老旧社区而言,电梯改造的迫切性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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