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川率先发行19.2亿元专项债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开创地方收购新模式。专项债具有利率低至1.3%-2.13%、期限长达30年等优势,成为化解库存的重要金融工具。两地收购项目超八成由地方国企主导,收购价格普遍为备案价九折,房源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

地方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迎来重大突破。近期浙江、四川两省率先发行专项债券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债券总规模达19.2亿元,为化解房地产库存提供了新思路。
专项债优势显著:低成本长期资金助力去库存
专项债券在各类资金来源中优势明显。相比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2.95%的利率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1.5%-3%的利率,专项债利率仅1.3%-2.13%,且期限最长可达30年。这种低成本、长期限的资金支持,为地方政府收购存量房提供了可持续的金融解决方案。从实际操作看,专项债资金主要流向地方国企项目,占比超过百分之八十五,显示出政府主导的市场调控特征。
收购模式创新:价格折扣与用途多元化并举
两地探索出多样化的收购模式。在定价方面,普遍采取备案价九折的标准,部分政策性住房项目折扣更大,如温州某项目达到备案价的百分之五十四。房源用途也不局限于传统保障房,湖州等地创新采用"先租后售"模式,通过租金和未来出售实现资金平衡。这种灵活的操作方式,既解决了保障房供应问题,又为开发商提供了去库存渠道,实现多方共赢。
随着首批专项债的成功发行,预计将有更多地区跟进这一模式。特别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整期,专项债收购既能缓解库存压力,又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望成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和运营模式,确保政策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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