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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开发区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附学区划分)

湛江楼市2022-06-21 18:00:50

6月21日,湛江市开发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开发区学区划分进行了公示。

以下是招生政策全文:

关于做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各家长:

    为做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学生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前(含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学生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户籍在我区建成区(梧阔、泉庄派出所)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和学区划分申请入学。

     (二)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居住、经商、就业的非湛江经开区建成区户籍人员随迁适龄儿童,采用积分制入学方法申请入学(详见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关于做好进城工作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的意见》)。申请报名条件为:

     1.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购有合法居住性房产(已备案)。

     2.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辖区内办理合法租用房居住满2年(在市房管部门办理了备案)及以上。

     3.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经营,并持有湛江经开区建成区办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满2年及以上。

     4.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劳动就业,并在湛江经开区建成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指单位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即“五险”)满2年及以上。

     5.港澳居民适龄儿童。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6.残疾特殊适龄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可向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我区公办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可向经开区教育局申请,由地段对口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符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适龄儿童,可登录我区的招生平台https://kfqzs.zjtad.cn申请入学积分登记。

     三、报名时间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户籍类、小区配建学校业主类和政策优待类,报名申请学位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至2022年6月28日。

     第二阶段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类,报名申请学位时间为7月8日至10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直升生、小区配建学校业主类,报名申请学位,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5日。

     第二阶段为户籍回流生、政策优待类和进城工作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类,报名申请学位时间为7月8日至10日。

     四、招生计划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如下:

 五、学区划分

     1.区一小学区范围:南起开发区界牌,北至上坡东路及上坡路,往东至绿华路,含旧海关宿舍、馨隆居、泉庄小区、剑麻中心宿舍、银地绿洲、汇景豪庭、颐和花园、昌盛豪苑等小区。

     2.区二小学区范围:南起乐金路,沿绿华路,西南至上坡东路及上坡路,北至龙潮路(不含龙潮村),东至平乐上村(不含平乐上村)、乐金路、乐山路、人民大道北,含银海公寓、人民银行宿舍、城市高地、港城星座、海关宿舍、华都汇、皇冠城、山海华府、恒福美地、城市海悦、经开区财政局宿舍、机场小区等小区。

     3.区三小学区范围:南起海滨东二路,北至乐山路(海湾大桥)绕海滨大道环霞海村,西至百事可乐、国联水产、中国城酒店(不含),含平乐上社区、平乐下社区、斜坡村等。

     4.南海学校小学学区范围:南起海洋路,海滨大道东面,顺拐明哲路北面、海洋大学西墙、四小东面、圆岭路北面、绿华路东面、乐金路南面、永平路东面、江南世家北面、海滨大道东面、天誉澜湾北面(含平乐渡口),海洋大学海滨校区和区一中西侧,东至观海路、大草坪和四二二船厂。含江南世家、汇泉盛景名苑、四八零四厂宿舍区、四二二医院、七0五厂、渡口所宿舍区、海滨宾馆、海滨东社区、海滨渔业村等。

     5.区三中小学学区范围:盛和园小区业主)。

     6.区四中小学学区范围:南起海湾大桥及乐山路,北至开发区碑界体育南路、恒怡湾,西起人民大道,东至万达、荣盛沿海一带,含四航局小区、澳海城、人和春天、南国豪苑、康馨嘉园、恒大帝景、龙潮、梧阔等社区。

     7.区四小学区范围:南起开发区界牌海静路,东起海滨大道、明哲路、海洋大学西面到圆岭路、圆岭路南面接绿华路,含城市假日小区、锦绣华景小区、阳光花园、御景豪庭、城市绿苑、荣基国际、金地豪苑、海洋小区、海静小区乐华小区、远东广场等。

     8.区五中小学学区范围:海滨大道以东,霞海村(中澳友谊公园)以北,以招商国际邮轮城住宅区(业主)为主,含万达、荣盛和霞海村。

     公办学校招生学区划分的适用对象:户籍类以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房产类以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销售合同标明的地址确定学区,务工及经商类以固定居住所在地确定学区。

     公办小学学校招生学区划分图详见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2022年小学学区划分图。

     (二)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1.区一中初中学区范围:区二小的小学毕业生和区一小、区二小、区三小学区范围符合条件的非直升生。

     2.南海学校初中学区范围:南海学校小学直升生和南海学校小学学区范围符合条件的非直升生。

     3.区三中初中学区范围:区三中小学直升生和区三中小区业主适龄学生。

     4.区四中初中学区范围:区四中的小学直升生和区四中小学学区范围符合条件的非直升生。

     5.区五中初中学区范围:区三小的小学直升生和区三小小学学区范围符合条件的非直升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1.锦绣华景学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1)锦绣华景小区业主的适龄儿童;(2)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对象(含我区符合条件的征地搬迁户);(3)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儿童;(4)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范围:锦绣华景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直升生。

     按照招生计划,在招收六年直升生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招收:(1)锦绣华景小区业主的回流生;(2)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对象(含我区符合条件的征地搬迁户);(3)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学生;(4)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学生。

     2.实验学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1)建成区户籍适龄儿童;(2)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对象(含我区符合条件的征地搬迁户);(3)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范围: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直升生。

     按照招生计划,在招收六年直升生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招收:(1)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学生;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对象(含我区符合条件的征地搬迁户);(3)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学生。

     3.国栋学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1)建成区户籍适龄儿童;(2)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对象(含我区符合条件的征地搬迁户);(3)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范围:国栋学校六年级毕业直升生。

     按照招生计划,在招收六年直升生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可招收:(1)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学生;(2)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对象(含我区符合条件的征地搬迁户);(3)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学生。

     4.中英文学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范围:(1)海静小区业主的适龄儿童;(2)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对象(含我区符合条件的征地搬迁户);(3)我区建成区户籍适龄儿童;(4)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登记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进行。符合条件申请入学的家长,应在本通知公布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登录平台网址或扫描二维码链接进入平台申请报名,对照入学申报资料的要求,准确录入并上传学生相关信息资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第一阶段报名登记

     (1)学区户籍业主类适龄儿童,按照国家政策“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法,通过登录我区的招生平台https://kfqzs.zjtad.cn申请登记报名。

     (2)征地搬迁户适龄学生,应在2022年6月底前,先到东海大厦4楼区征地办公室申请登记,经审核后再将申请登记表提交到区教育局汇总审核。

     (3)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在2022年6月底前,到东海大厦12楼区教育局1204室申请登记审核。

     2.第二阶段报名

     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可通过登录我区的招生平台https://kfqzs.zjtad.cn申请登记报名。

     3.申请报读市直民办学校、外区民办学校对外区招生的,按湛江市教育局的统一报名流程,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网址为:(待定)。

     (二)志愿填报

     1.公办学校

     (1)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原则上应根据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自主选择我区公办和民办各3所学校填报志愿,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填报6所学校。不按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依次申报学校的,在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照志愿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2)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按照六年级毕业学校学区划分直升入读。非直升生符合条件申请入读的,原则上应根据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在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照志愿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2.民办学校

     (1)申请入读民办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原则上应根据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结合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自主选择我区锦绣华景学校、中英文学校、实验学校和国栋学校等4所学校填报志愿,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填报三所学校。不按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依次申报学校的,在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照志愿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2)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按照六年级毕业学校直升入读。非直升生符合条件申请入读的,原则上应根据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结合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每位学生可自主选择我区锦绣华景学校、实验学校和国栋学校等3所学校填报志愿,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填报三所学校。不按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依次申报学校的,在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照志愿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三)资料提交

     申请登记学位的学生,统一通过报名平台,在网上提交相关的申请资料。资料的审核情况和结果,教育局将及时向家长公开。家长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查询、更正。申请登记学位提交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和按规定需提供的工商、社保等资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含31日)。

     符合条件申请登记学位的适龄学生,应按照如下要求提交资料。

     1.学区户籍的适龄学生:(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2)儿童出生证明。

     2.小区业主的适龄学生:(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2)儿童出生证明;(3)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购买合同(已备案)。

     3.征地搬迁的适龄学生:(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2)儿童出生证明;(3)区征地办申请表(证明)。

     4.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按《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学生清单》提交有关材料。

     5.购房居住的适龄学生:(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2)儿童出生证明;(3)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与房产购买合同(已备案);(4)入住3个月水电费单据;(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6.租房居住的适龄学生:(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2)儿童出生证明;(3)在市房管部门办理了2年及以上备案的租房协议;(4)居住近3个月水电费单据;(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7.进城务工社保类的适龄学生:(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2)儿童出生证明;(3)在湛江经开区累计满2年及以上的社保缴费清单;(4)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8.进城务工经商类的适龄学生:(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2)儿童出生证明;(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营业证件;(4)缴纳税费材料;(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报名市直民办学校、外区民办学校和我区民办学校对外区招生的,按市教育局的要求提供资料。

     七、录取方法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实施新生录取。新生录取按照两个阶段分批进行。在招生学校学位满足的情况下,按照学生积分情况和申请的志愿(含兼报公办、民办学校的学生)依次录取。学区学位或申请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时,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统筹调整安排学位,如不服从视同放弃学位。

     在我区公、民办学校均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学生,应回户籍地就读。

     (一)小学一年级录取顺序

     第一阶段录取对象依次为小区业主类、学区户籍类、政策优待类、征地搬迁类的适龄学生。

     第二阶段录取对象依次为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录取顺序

     第一阶段录取对象依次为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  

     第二阶段录取对象依次为小区业主类、学区户籍类、政策优待类、征地搬迁类、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

     八、报名注册

     1.学位公布和确认。教育部门将各校新生录取初步结果,在招生平台向家长公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关注招生录取结果,依时在招生平台进行确认,不依时确认录取结果的,视为放弃学位。

     2.领取录取通知书。学位经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认后,教育部门在网站和公示栏公示拟录取名单3天。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取《入学通知书》。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到录取学校查询,领取《入学通知书》。

     3.报名注册入学。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入学通知书》和有关入学资料,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九、工作要求

     (一)推进阳光招生。我区将通过政府网、公众号、学校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学区划分、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入学条件、预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程序、录取办法、咨询电话等)。

     各学校应依规组织好招生工作,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入学条件与要求、咨询电话等。热情答复家长的招生咨询,让广大家长(学生)准确了解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

     (二)严肃招生纪律。家长(学生)应保证提交证件的真实性,如证件伪造虚假,将不安排学区学位。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应依规开展工作,积极保障学生入学权益。学校擅自招生,违反招生工作规定,应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规范招生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免试就近入学,实行招生简章及公告备案制度。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笔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掐尖”选择生源,不得提前收取学费或预收学位费。

     (四)建立预警机制。近年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迅速增多等原因,城区学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为解决可能出现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不能就近上学的情况,我区将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调整招生计划,科学引导家长多渠道选择入学。

     (五)其他要求。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开区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核准及备案。

     家长如对招生工作有不明确的问题,可向区教育局、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本通知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湛江市开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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