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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首付、取消限售 多地继续出台利好政策

锐理数据2022-06-15 10:02:54


政策方面

1. 西宁:购买首套房商业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要点:西宁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等15部门印发《西宁市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20%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措施》明确,将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间至1个月以内,对信用等级4A级房地产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单体工程主体完成50%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面推行“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拓展“冲还贷”线上渠道,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此外,将暂缓执行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的限制。

2. 秦皇岛:公积金贷款额上限80万元,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三成 


要点: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按照新政,秦皇岛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时,在不超过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还款能力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上浮10%。同时,降低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新政还提出,发挥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功能,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在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控制线方面,新政提到,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长房龄限制由不超过25年调整为不超过3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

3. 唐山:首套、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20% 


要点: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15日起执行。政策指出,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凡符合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在唐山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家庭在同等条件最高贷款限额上可额外最高增加10万元、三孩家庭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此外,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4. 宁波奉化:二套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增两倍,多孩家庭再上浮20% 


要点:6月2日起,宁波市奉化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新政,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购买改善性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户提高至60万元/户。同时,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此外,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作了调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5. 江苏徐州: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降至20% 


要点: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通知》称,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此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6. 贵州毕节:实行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60万元 


要点:贵州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毕节市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1+N”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动房地产市场恢复发展。具体包括,实行购房补贴。凡购买房开企业首套住房、二套住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家庭,按购房价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最高每套住房不超过1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县(自治县、市、区)按2:8比例纳入预算管理。调整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0万元。

7. 贵州: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要点:贵州省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加快推进贵州新型工业化投资项目、综合能源基地投资项目、农业现代化投资项目以及旅游产业化投资项目的建设。《措施》还指出要落实降低首付比例政策,创新使用公积金对商业贷款进行贴息,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提升消费信心和购买力。

8. 商丘: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至70万元,首次购房给1万元补贴 


要点: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显示,商丘市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一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夫妻双方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时限由1年延长至3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扩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受益范围,不再限制为“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购房补贴方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来商丘市稳定就业的,除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外,购房时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博士生5万元、硕士生3万元、本专科毕业生2万元。购房补贴优惠政策与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住房信贷方面,该地将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无购房贷款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9. 云南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要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中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缴存人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购房套数的认定,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共同借款人记录)为准。同时还取消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各自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70%”的规定。

10. 呼和浩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降至近年最低 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降至30% 


要点:呼和浩特市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呼和浩特市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2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6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40%调降为30%,利率水平下限由现行LPR+70BP调降为LPR+60BP。

11. 南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二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三成 


要点: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新政显示,自2022年6月7日(含)起,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利率上浮10%不变。此外,将南昌市现行租房提取额度(市城区每月1200元,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每月1000元)统一调增至每月1500元,单身职工减半执行。

12. 遂宁: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至30% 


要点: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主城区(含船山区、市直园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另外,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在射洪市、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13. 四川南充: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要点: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单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家庭双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8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另外,南充市还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金额和申请的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的总价款。

14. 浙江温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提至100万元 


要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政策提到,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即个人贷款已达封顶线50万元的基础上可增至65万元,夫妻贷款已达封顶线70万元的基础上可增至100万元。在调整贷款计算规则方面,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由原来的4倍作为基数,最高10倍,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另外,《政策》提到,要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40%。

15. 福建漳州: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 


要点: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及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通知》还称,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不低于30%。

16. 安徽蚌埠:公积金贷款最高50万元 首套住房首付比例20% 


要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显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已婚家庭租房由之前的1.5万元提高至1.8万元。加大公积金贷款对首套及二套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力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调整为50万元;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50%下调至不低于40%。支持人才住房需求。对符合《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蚌发〔2021〕4号)要求,在蚌埠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20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8万元,本科生、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措施》同时提出,引导各金融机构降低居民首套及二套改善性住房个人按揭贷款首付最低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贷款利率最低降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17. 湖南邵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两成,三孩家庭最高贷80万元 


要点: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同时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18. 广东潮州:取消公积金借款人户籍地限制,公积金可付新房首付 


要点: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提出将取消公积金借款人户籍地限制,持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证明》至潮州申请新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贷款额度、申请条件与潮州市缴存者相同。购买潮州市一手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15倍,提高至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20倍,现行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2022年6月至12月在潮州市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支付凭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承诺书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另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

19. 江苏泰州:年底前市区范围内购首套房给一次性补贴 补贴契税金额50% 


要点:泰州市住建局下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新规规定,对在泰来泰大专以上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等购房者在市区范围内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按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进行补贴。在姜堰区范围内已使用人才券购房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20. 安徽安庆:买新房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20%,最高贷50万元 


要点:安庆市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显示,安庆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增加到50万元,单方缴存的由35万元增加到40万元。同时,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手房最低为3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手房最低为4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21. 河南:不实施限购的城市首次购房商贷首付比例最低20% 


要点: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共涉及十个方面155项具体措施。在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地见效方面,《通知》提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同时,各地采取发放购房券、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支持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

22. 福建南平:第一次使用纯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要点: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阶段性提高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称,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南平市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该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执行到12月31日止。同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职工家庭第一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3. 广西来宾: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0% 


要点:广西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缴存家庭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2万元提高至38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至48万元;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降至30%。

24. 新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两成 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要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进一步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优化保障土地供应,对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在18个月内的,适度增加用地供应,大于18个月时,适度减少用地供应;合理确定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土地出让金完成首期付款后,其余可在1年内分期缴纳。优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纳税人依法自行按交易价格1%或交易价差额20%申报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落实便民利民原则,切实做好纳税服务。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调整过度收缩倾向,支持各地实施差别化预售资金监管,可适当降低监管资金比例。

25. 合肥: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5万元 


要点:合肥市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另外,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26. 四川德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首套房首付两成 


要点: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具体内容包括:1.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将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维持40万元不变。2.执行低首付贷款政策。以低首付支持职工购房,首套房按首付两成执行,二套房按首付三成执行。3.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扩大二套房认定范围,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二套房。4.取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取消首套住房贷款非正常结清需满6个月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首套房提前结清的可立即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5.扩大贷款支持人群。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职工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增加贷款支持人群。

27. 盐城:三孩家庭买新房100%补贴契税,二孩家庭补贴50% 


要点:盐城市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八项政策》,在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贴方面,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在市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保满1个月以上的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1.5%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8. 中山:购买一手新建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 


要点:中山公积金再在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实施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的通知》,中山市缴存职工购买本市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29. 四川资阳:购买住房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要点:资阳市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显示,新购房屋住房公积金可提可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但提取额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实行公积金家庭代际间互助。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缴存职工与父母或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职工占该共同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限制。

30. 山东聊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取消新房限售 


要点:聊城市发布《关于稳住经济运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若干意见》,涉及多条房地产方面的政策。《意见》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楼盘项目准入合作的,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27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聊城市购房时,享有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引导商业银行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提高银行贷款发放效率。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实际缴纳契税数额的20%发放“消费券”。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对于住宅和商服用地,土地出让起始价在2000万元以内的,竞买保证金为起始价;起始价在2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起始价超过10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为起始价的20%。

31. 珠海调整限购政策 仅香洲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限购 


要点:6月1日起,珠海市已经调整限购政策。仅香洲区(南屏镇和湾仔街道除外)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这两个区实施限购,而此前是全市各区都限购。另外,对于首套房首付比例政策,中国银行珠海某支行方面表示现在珠海非限购区域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成,限购区域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成。

32. 广州放宽限购:外地人购房允许断缴或补缴社保不超过3个月 


要点:6月6日记者从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获悉,非广州户籍居民购房的社保条件有所更新。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6月1日更新了相关政策,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允许除起止月外有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断缴或补缴记录。另外,对于办理退休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能提供在广州市退休的证明材料,退休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家庭名下查无房产且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可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33. 广州放宽落户 大专学历可落户花都、从化及增城区 


要点:广州花都发布6月6日消息,《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州(片区)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广州片区将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建构差别化入户政策。还将通过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建构差别化入户政策,率先启动在广清接合片区广州(片区)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的序幕。具体措施包括,学历条件将由全日制本科降至全日制大专,对不符合当前广州户籍迁入政策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位(单证)以及全日制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人员,也纳入差别化入户的学历条件范围。差别化入户人员入户广州,在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7个区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后,也将可向越秀、海珠、荔湾、天河4个区市内迁移,更进一步引导广清接合片区人口在全市合理畅通有序的流动,推动人口分布与产业布局相适应。

34. 广州:积分入户门槛拟由100分调整为150分 


要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于6月9日至18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积分制入户的申请条件、指标体系和排名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此次积分制入户的申请条件分值由总积分100分调整至150分;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将按基础指标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这意味着只有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和年龄三项指标所得分值进入排名序列。

35. 武汉发布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20条 涉减免住房租金、发放创业补贴等 


要点:武汉市政府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其中涉及减免住房租金、发放就业创业补贴、保障就业权益等优惠政策。其中,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在市内落户,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减轻租房安居负担: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全市国有企业新增岗位应拿出不低于60%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36. 青岛发文宣布2万套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再执行 


要点:青岛发布了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关于调整和落实202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的通知》。除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总部、产业园区等确有需求、定向配售的项目外,2022年产权型人才住房建设筹集计划不再执行,已下达区(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重新调整。各区(市)重点落实4.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0.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公告显示,2022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公租房1000套。其中,市南区100套、市北区500套、李沧区300套、西海岸新区100套。
简析:业内分析认为:人才公寓去化不理想,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也给开发商造成了一定负担,今年拿地不会有产权型人才公寓配建,有利于提高开发商拿地参与的积极性。

37. 东莞:“十四五”期间将筹建50万套城镇住房 


要点:东莞市住建局于近期发布《东莞市住房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东莞将筹建50万套城镇住房,供应44万套城镇住房。规划还对各镇街住房建设作出了分类指引,其中虎门镇要建设0.2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

38. 海南儋州:未签订监管协议 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要点: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与开立监管账户的商业银行(即“监管银行”)和市住建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中应载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土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监管银行、监管账户名称和账号等相关信息。未签订监管协议的房地产项目,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9. 广西梧州:阶段性减免房屋租金,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要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提出,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承租市本级直管公房、国有企业等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准许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本地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额替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重点监管资金。因疫情影响造成在建房地产项目或已取得土地待建项目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及房屋交付时间相应顺延,不计违约责任,顺延时间3个月。

40. 西藏出台38条政策措施稳经济 涉及财政、货币金融、稳投资促销费等 


要点:西藏自治区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推出财政、货币金融、稳投资促销费等6个方面38条稳经济政策措施。在稳投资促消费方面,《实施细则》规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400万元以下的国家投资项目交由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承揽能力的民营企业施工;发放1亿元消费券,支持餐饮、家电家具、零售等行业恢复发展;落实好本地游活动优惠政策,发放3000万元旅游消费券,安排本地旅游奖励补助资金5000万元。

41. 北京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允许存量建筑用途转换,土地用途兼容或变更 


要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的意见。《条例》提到,实施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可采用申请式退租、换租、房屋置换等方式,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腾退空间,在满足居民共生院改造和申请式改善的基础上,允许实施主体依据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利用腾退空间发展租赁住房、便民服务及文旅服务等行业。为完善城市功能和补齐城市短板,允许存量建筑用途转换。建筑用途转换经批准后,土地用途可兼容或变更。市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规则,明确用途转换和兼容使用的正负面清单、比例管控等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

42. 杭州:提取公积金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 困难企业个人可申请缓缴 


要点:杭州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具体为:杭州市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

43. 山东泰安:提高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标准 


要点:泰安市发布《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调整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标准。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的,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度由14400元上调至18000元;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按发票金额提取,但每年不得超过30000元。

44. 住房公积金可被提取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长三角部分区域试点 


要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等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通知》明确,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职工及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租赁提取条件;申请人任意一方在一体化示范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一体化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方式和额度参照缴存城市提取方式和额度执行。

45. 成都:缴存人租赁住房月提取公积金限额最高为1800元 


要点: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实施成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贷款逾期不作处理,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未备案的租赁住房,全市范围内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46. 义乌:疫情期间租房人员提取公积金额度提至每年2.4万元 


要点:义乌市在近期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疫情期间,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支付租金确有困难的,提取额度从原定的“12个月内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调整至“12个月内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24000元(每月2000元)”。目前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47. 南京:已婚职工双方用公积金缴纳房租每月可提取3000元 


要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及了阶段性缓缴政策、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和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在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方面,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48. 武汉将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的额度 困难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 


要点: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武汉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政策提到,困难企业可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在5%—12%的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困难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其在职职工可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此外,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将单身职工每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从14400元提高到18000元(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1500元),已婚职工及配偶每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从28800元提高到36000元(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3000元)。


市场方面


1、沈阳:房交会期间购房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要点:6月6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提到沈阳将举办“2022年沈阳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对个人购买本次“房交会”参展楼盘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全额契税补贴。本次“房交会”期间,如各区、县(市)出台本地区购房优惠政策,购房人同时享受。本次“房交会”由沈阳市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房产局承办,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等协办。时间定于6月11日-17日,为期7天,参展范围为全市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计参展企业100余家,参展楼盘超过200个。
 


土地方面


1、福建发布土地管理条例 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要点: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其中,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宁波市第二批集中供应21宗宅地,起始总价155亿元


要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出2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甬土告〔2022〕01017号)。此次推出的为宁波市今年二批次集中供地的地块,21宗地块中包括9宗商品住宅用地,9宗安置房用地和3宗租赁住房用地,总出让面积1387亩,总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起始总价155亿元。第二批次地块拍卖将于6月29日进行,一天完成拍卖出让。此次的竞拍规则继续延续第一次的“溢价15%封顶+摇号”不变,保证金比例仍为20%。

3、成都第二批涉宅地块集中供应55宗,起始总价394亿元


要点:6月10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了2022年第二季度集中出让土地名单。此次共推出涉宅地块55宗,用地面积201.6万平米,起始总价约394.23亿元,拍卖分3天于7月12日-7月14日进行。此次拍卖宗地除青白江区、新津区宗地外,均采取“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拍卖措施;最高溢价率不高于15%,竞买保证金占比约为20%。此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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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范丽华

编辑 | qiu

出品 | 锐理数据总部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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