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公布了对商业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自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自检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约3.4亿元,约占自检业务总量的0.35%,其中部分涉及银行办理业务不谨慎,部分涉及借款人有意规避审查。
北京银保监局还表示,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对非法中介机构和违规借款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切实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坚决维护首都房地产市场秩序。
不只北京,近日一线城市广州、深圳也公布了自查结果。在这些问题中,广州方面通过自查发现,经营贷款涉嫌被贷款者用于购房,共查出问题贷款约1.47亿元,共有305户存在问题,平均每个家庭有48万元。其中,深圳自2020年4月以来,已对辖内商业银行15.4万笔经营贷、1771.73亿元经营贷进行全面检查,提前收回涉嫌违规贷款21笔,5180万元。
基于时间节点的北上广深自检,所发现的违规贷款经营行为也许只是冰山一角。而且自查的力度和范围都是有限的,仅靠自查的方式,或许无法阻止经营贷款不断流入房地产市场。
实际上,经营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现象从去年就陆续出现。简称经营贷,全称企业经营抵押,原指银行为解决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放的贷款,一般以房产等为抵押物。因为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经营贷款的利率本来就不高。与去年疫情爆发时相比,为支持实体经济,不少银行推出了低息经营贷产品,部分地方还推出了经营贷贴息政策,优惠后的经营贷年利率约为3.8%,而房贷利率普遍在5%以上,从而产生了套利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空间,这才让炒房者动心了。
在具体操作上,炒房客往往先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全款买房,然后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进行经营贷,再拿来还前期借款,最后实现事实上的“经营贷”炒房。如此一来,原本在疫情中帮助小企业度过难关的“救命钱”,便成了通过暗箱操作助推房价上涨的“火种”。那怎样才能浇灭这火,让经营贷回归到“经营”的本质?
实际上,目前通过自我检查行动加以制止是远远不够的,事后灭火也不如事前预防。对金融机构而言,如何准确发放经营贷款,如何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对监管者来说,如何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贷款发放后如何动态跟踪和监管,如果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建立怎样的处罚机制?这就要求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
对一线城市自检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要立即整改到位,更要建立以点带面的全面检查制度,不能让经营贷在突击检查之后卷土重来。例如,针对一些银行对经营贷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审核不严的情况,建立了较为具体的审查制度,对审查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对房产持有时间短,贷款发放后又有新的购房或房贷记录的业务,应加强贷后管理,以确保资金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