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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应借鉴“醉驾入刑”,对恶意“一房数卖”加大刑罚力度

江湖楼市2021-03-05 16:51:52

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对外联络委员会主任李晓林发布了《关于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一房数卖”纠纷的司法建议》。在《建议》中李晓林提出,应借鉴“醉驾入刑”的成功经验,推动对恶意“一房数卖”的刑罚力度。

房地产交易中,由于开发商“一房数卖”导致的后续维权难现象并不罕见。近年来,受经济调整与市场波动影响,房地产行业不少中小开发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窘境,因此出现了一种现象:开发商将已售卖给购房者的房产再次抵押给建筑工程商,在这之后,房产被建筑工程商再次出售,造成“一房数卖”。

在这份建议中,李晓林表示,在房屋交易中,多数情况下的纠纷属于民事违约纠纷的范畴,一般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监管机制予以化解。

但是,在纷繁复杂的房屋买卖交易活动中,特别是在房屋价值较高且上涨趋势持续存在的市场环境下,少数但并非鲜见的犯罪分子为达到非法占有占用他人财产或购房款的目的,以“一房数卖”为手段实施诈骗,使一些购房民众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使整个行业乃至社会的市场交易秩序受到极其负面的影响,使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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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现行的有关司法实践中,对“一房数卖”的定性上纷争较大。相比于对自然人之间的二手房交易中的此类问题比较容易认定,对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中的此类问题则较为棘手。即便进入民事诉讼,也并不能够确保受害人得到真正公平的赔偿。

基于此,李晓林建议,应根据我国的立法原意和“先刑后民”的理念,警方对“一房数卖”的受害方报警的受理门坎要适度降低,警方积极介入,综合研判案由中诈骗故意的因素和线索;此外,如果受害买房人先行发起民事诉讼,民庭应对案由中是否有涉嫌诈骗故意的事实审查把握“关口前移”,即以优先向刑事诉讼移送为取向。

综合整理自北京日报、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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