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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1.14亿元竞得佛山市南海区一宗商住用地 溢价率0.88%

地产红榜2020-10-26 10:47:12

中国网地产讯 10月26日,广东省佛山市集中出让2宗商住用地,总出让面积5.1万方,总建筑面积15万方,总起价87185万元。

经过2轮竞拍,佛山市南海区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地)以11410万元竞得TD2020(NH)WG0031地块,楼面价7872元/㎡,实际楼面价8645元/㎡,溢价率0.88%。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南海区大沥镇太平村太平牌坊南侧地段。出让面积5797.81㎡,起始价11310万元,竞买保证金2262万元,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出让文件显示,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的规定建设楼盘社区用房,并在社区用房竣工且竞得人按要求完成装修,确保具备办公条件后无偿移交给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或监管单位指定的单位,由竞得人为监管单位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设计、报建等相关手续并正式动工建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8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

竞得人应当在项目宗地开工、竣工时(期限截止之日前10日内),向出让人书面申报开工、竣工情况。

在本须知约定期限内因非竞得人原因造成未开工、竣工的,竞得人可在到期前30日内,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竞得人应当按照本须知约定的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改变本须知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出让。

社区用房的配建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四同步’原则。若建设项目需分期完成,社区用房原则上应按开发建设总量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在首期交付使用。本宗地需建设的社区用房专有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社区用房方案须在报送总平面方案前征询监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竣工验收后产权须无偿移交所属镇街统筹使用。竞得人须将社区用房的建筑物产权登记在监管单位(或其指定单位名下),由监管单位统一管理使用。办证税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商服配套的公共车位(标准小型汽车停车位):在用地红线内(沿规划路一侧),按不低于商服建设项目总建车位数的5%且至少5个车位设置,不计入应配建车位,且该项目验收后无偿移交给监管单位统筹管理使用,具体位置及实施方案由建设单位与监管单位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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