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近期发现,鹏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将其开发、建设的地产项目命名为"金茂府”( 又名“鹏渤公园里”, 项目位于河北涿州市永济西路与华夏路交口北侧) , 并进行广泛宣传和销售,侵权实例如下:
我司在此郑重声明,我司依法享有“金茂JIN MAO"、“金茂” 等系列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我司未许可鹏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金茂”商标,其开发的“金茂府”项目与我司无关。
呼吁广大消费者谨慎识别有关房地产项目的信息,避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针对鹏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前述侵权行为,我司将采取法律措施要求其停止侵权,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