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产快讯   > 楼说 >   正文

手机看新闻

那些年曾经令业主头疼的问题

楼说 2017-03-16 11:11:45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楼说君为大家盘点下,历来新房购房中业主没有注意,却成为后期隐患的问题。

一、隐瞒住房周边有隐患或者有污染设施

   相对于三四线城市北京的新房交易中存在这种情况较少,但大家也需注意:住建委规定新房销售时各项目要有公示栏,公示栏中须有五证两书等,这些公示信息比较详细的介绍了项目前期规划和后期交房情况。但是在卖方市场下很多购房者会忽略这些资料,在售楼员天花乱坠的描述中盲目选房,以至于后期入住之后才发现周边会有工厂,垃圾场等影响生活品质的现象。(门头沟某楼盘)

二、 签认购合同迟迟不能走网签

     对于网签很多首次置业的朋友可能不太懂,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避免临时涨价的情况发生。(通州某楼盘)

三 、迟迟不能收房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内会详细写明交房时间,一般交房会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一段时间,因为如果未能及时交房,开发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而迟迟未能交房原因大部分是项目资金链断裂,而资金链断裂晚交房只是小事,更有甚者开发商跑路,楼盘烂尾,令购房者无所适从。(昌平某楼盘)

四、入住后房本迟迟未能办理

   在北京很多购房者会有落户的需求,但落户需要的资料就是房本,所以在购买住宅特别是着急落户的朋友一定要确定房本办理时间。(西城某楼盘)

五、合同中赠送面积与实际交房不一致

   正常情况下,实际面价和合同内面积是允许有误差的,误差范围是3%以内,如果超出此范围,按照以下(默认)方式处理:(1)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朝阳某楼盘)

六、公共绿化改为建筑

  很多期房小区的沙盘绿化率会标注的很高,但部分开发商为了追寻利益会占用公共绿地建造商业或者住宅楼,当然此加建的属于违建。(通州某楼盘)

七、许诺学区不能兑现

  北京的可以算的上是宇宙最贵的,“再穷不能穷孩子”还是很多家长的想法,根据目前北京学区划片的制度,很多楼盘会打擦边球,以“”进行炒作,但当入住之后发现学校根本无法兑现,所以在选房之前一定要到所倾向的学校确认是否能够就读,或者在当地教育部门网站进行查询。(大兴某楼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 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