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无房职工推出租房提取新政策,每月可提取3000元公积金。本文详细解读提取条件、办理流程及贷款缩期业务,助您高效使用公积金福利。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持续优化,为无自有住房的缴存职工提供更便捷的租房支持。根据政策,在中山市无房产且正常缴存公积金满一个月以上的职工家庭,可享受定期提取福利。
符合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每30天申请一次租房提取,额度为前一个月缴存额的50%,单次不超过3000元。对于月缴存额不足1600元但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每次可固定提取800元。这项政策有效缓解了无房职工的租房压力。
办理渠道十分便捷,职工可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操作,在业务办理栏目中选择租房提取功能。同时,"粤省事"平台也开通了线上办理通道,选择中山市公积金服务即可完成申请。
在贷款服务方面,中山公积金支持贷款缩期业务。职工可根据自身还款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逐步缩短贷款期限。需要注意的是,缩期操作将直接影响月供金额,建议职工合理评估自身经济状况后再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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